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这是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根本遵循。
  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的整体格局已然形成。“腐败治理体制重在根据治理需要,实现纵向权力体系与横向权力结构的科学配置,协调并组织好腐败治理资源的系统化运作。”纪检监察工作如何高质量开展?《监察法》第11条明确了监察的主要职责。即监察权的行使在法律意义上明确规定了围绕监督、调查与处置展开。首先在监督问题上,要把事前预防放在重要的地位上,对公权力的主体的廉洁奉公、道德操守等进行日常性监督。将监督常态化。其次,对已然出现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现象通过法律规定的方式收集证据,并查清案件。以保证违法犯罪行为责任追究的合理性和正当性。最后,在处置问题上,根据证据和事实对职务犯罪者予以相应的责任处罚,包括批评教育、干部问责等。“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开展,不光是运用好程序性的权力,也是运用好实体性的处分权。是实体和程序的高质量结合。
  当然,把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为主题主线,首先要坚持党的领导是始终坚持不渝的政治原则,坚持严宽相济、有的放矢是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原则。在实践的运行环节中秉持全面依法治国的价值理念,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有序推进,引领正风肃纪反腐不断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