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重庆市巫山县一名生猪养殖户,名叫陈祖华,电话是13452721567。
  在2018年8月我国发生突如其来的非州猪瘟后,国家三令五申,全国上下严防死守,花费大量的人力和防控经费控制非州猪瘟蔓延,在这敏感时期重庆市荣昌区畜牧部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给我国生猪养殖造成了重大疫情扩散和巨额的经济损失。
  事由:2019年5月15日,我经过重庆市巫山县猪贩肖光平,在重庆市荣昌区一猪场购进仔猪102头,因猪贩违法勾结荣昌区畜牧部门检疫工作人员蒋有勇,对此批仔猪没有按照国家调运仔猪规定进行检疫,反而非法伪造动物检疫证明蒙混检查过了关,于16日早上这批仔猪到达巫山县陈祖华的养猪场,当天就发病,5天内全部病倒深埋。
  病猪和无害化处理图片

  事发后,我向相关部门讨要说法,荣昌区畜牧部门和重庆市畜牧部门经过调查回复投诉人的调查结果是:经过我们的调查检疫工作人员开具的检疫证明是正规的,没有查出其它违法违纪的事情。

  这样我将有关部门调查回复的结果和伪造检疫证明的证据投诉到重庆市纪委监委,经过长达18个月的追诉过程中,在中纪委和中央巡视组的督促下,荣昌区纪委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调查结果是:投诉人反应蒋有勇伪造动物检疫证明的投诉,经过我们的调查确认蒋有勇涉嫌违法违纪,荣昌区纪委现已对蒋有勇立案调查。(2020年11月纪委陈斌电话通知我,已对蒋有勇立案调查。12月10日陈斌短信通知我,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对蒋有勇立案调查)

  我的养猪场关停至今将近两年,损失惨重近千万元,濒临倾家荡产。我在这一年多的追诉过程中,我拿出国家的文件、通知、条例、法规等规定的书面证据,这些证据完全能证明蒋有勇伪造动物检疫证明涉嫌违法,就是普通老百姓也一眼能够看出此检疫证明是伪造的,为什么这些职能部门反而证明蒋有勇出据的证明是按规定开具的,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我并多次与畜牧局副局长赵敏交谈,赵敏反而说没有查出任何问题,还说投诉人诬告。
  现在通过职能部门的认定和纪委调查确认蒋有勇开据的检疫证明是无效证明,涉嫌违法违纪。
  从此案中可以看出调查此案的这些部门(市农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政府、区纪委)的工作人员,都是出同样的调查结果,犯同样的错误。事实证明此案存在有强大的保护伞撑腰。
  这些工作人员把国家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的玩具,让投诉人有理无处说,有寃无处申,迫使我一年多时间奔波在上访的路上,由于此案的不公,我受尽了无数的煎熬和心酸,造成了我家里没有规律的生活,精神压力过重,现已造成了我神经性耳鸣,左耳全无听力,体重从原来的119斤下降到107斤,变成了一个头发全白的老汉,我的身体出现的这些病状都是由于调查此案的这些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我造成了不可成受的压力导致的。这些调查此案的部门不作为的行为,应当给投诉人造成的病状和精神损失国家应该给予补偿。
  一张开具的证明有没有问题,为什么调查了一年多时间,如有问题就处份开具证明的工作人员不就行了嘛,为什么还要拉这么多的工作人员来赔罪呢,且看下文。投诉人在追诉过程中,逐渐揭开了荣昌区农委、区政府、区公安局、区纪委、重庆市农委,这些部门在此案中弄虚作假、滥用职权、欺上瞒下、玩忽职守等违法违纪行为。举证如下:
  一、蒋有勇: 伪造检疫证明份数极多(上百份),已构成伪造检疫证明罪,非法经营罪(伙同猪贩长期非法贩运仔猪),销毁证据罪(事发后蒋有勇幕后操纵肖光平销毁证据有视频),伪造检疫证明根据刑法规定应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蒋有勇的犯罪事实不能就在荣昌区纪委扇扇耳光就了事,必须按法律规定执行惩罚。

  二、原荣昌区畜牧局副局长赵敏: 玩忽职守、欺上瞒下给国家和个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疫情蔓延,在此案中多次违法违纪编造事实假象,致使此案调查增加难度。赵敏放纵猪贩猖狂贩运仔猪不经过检测,纵容官方检疫工作人员伪造检疫合格证明,隐瞒疫情不上报,到2019底,荣昌区因生猪疫病防控和扑杀生猪补助经费高达五干万元左右(以财政财务支付为准),经费支出巨大,在非州猪瘟期间荣昌区生猪死亡率在我国最高,防控经费开支和生猪扑杀补助超过全国平均支出的10倍,但荣昌区仍未按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并称荣昌区不是疫区,市内生猪调运不需要做非州猪瘟检测。正是赵敏欺上瞒下、滥用职权不按国家《重大动物疫病管理条例》规定执行,造成了疫情蔓延和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在调查此案中,赵敏多次安排荣昌区畜牧中心调查此案的工作人员,故意编造虚假调查结果回复给投诉人,多次向重庆市农委出据虚假调查内容。荣昌区是我国生猪的主要生产基地,我国发生非州猪瘟期间荣昌区没有通过核酸检测的仔猪,大量流串到全国各地,数量真是触目惊心。这都是赵敏滥用职权造成的后果。我国在防控非州猪瘟蔓延中,如果都象荣昌区的官员样不作为,可能我们吃高价猪肉的时间还会有更长的时间。三、荣昌区农委调查此案中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故意编造虚假调查事实,造成了我上访一年多时间,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四、荣昌区副区长程昌耀 : 勾结重庆市兽医处处长张基明,弄虚作假、纵容包庇、下三滥手段忽悠受害人,投诉人于2019年6月24日前往荣昌区,要求相关部门对荣昌区畜牧部门工作人员在调运仔猪中不规范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荣昌区分管畜牧等工作的程昌耀亲自接待投诉人,表态及时调查给投诉人满意的答复,并安抚投诉人驻扎荣昌静待结果。投诉人在荣昌驻扎的38天时间里,程昌耀安排区公安局、区畜牧局和社会″大哥″陪同投诉人吃饭喝酒,在酒桌上程昌耀“假”安排畜牧局局长陈远林、副局长赵敏对此案给投诉人满意的处理,还要求公安局多关照投诉人,多次给投诉人承诺,在巫山投资更大的生猪养殖基地和在荣昌投资巫山脆李产业等来补偿投诉人。程昌耀的这一举动,投诉人信以为真,在7月31日,程昌耀和赵敏从重庆市农委返回荣昌后,态度大变,称畜牧部门没有任何责任和问题,对投诉人再也不理睬了。投诉人幡然醒悟,程昌耀的热情款待,以投资等,实则是防止投诉人在非州猪瘟敏感时期向上级部门反应,赢得消毁证据,勾兑主管部门时间的谎言。事实证明2019年7月2日和7月31日程昌耀和赵敏到重庆市兽医处与张基明处长勾通,编造虚假事实,张基明同意后,张基明还亲自电话回复投诉人和安排市动监所书面回复投诉人,蒋有勇开具的检疫证明是按正规开具的,没有查出其它违规现象。荣昌区政府负责人程昌耀和市农委负责人张基明纵容包庇,弄虚作假隐瞒疫情不上报,以下三滥手段忽悠受害者令人发指,有失党政领导干部应有的政治观。他两在此案中充当保护伞,使此案调查受阻,请中纪委介入调查此案中的背景和猫腻。 五 、投诉人向荣昌区公安局举证投诉,黄勇、肖光平、陈啟元违法犯罪的事实: 1、肖光平2019年3月18日采取违法手段,以巫山县农发农牧有限责任公司生猪养殖场需要购仔猪为名,骗取巫山县畜牧局防控中心工作人员的信任,开具了到荣昌树德生猪养殖场调运仔猪的备案手续,在荣昌经黄勇操作获取了伪造的动物防疫合格证明后,在荣昌非法购买不合格调运的仔猪,运往巫山县转卖给小猪贩非法销售,肖光平的这些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 ,违反了《动物防疫法》以及非州猪瘟防控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生猪调运及生猪产品调运的有关规定》,未经许可经营运输生猪的涉嫌非法经营罪,情况严重的处五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2019年5月15日肖光平在黄勇的操作下,在荣昌非法购买130头左右的仔猪运往巫山县高速路出口处一条小支路,在16日早上1点左右卖给在那里等候的8、9个猪贩。(和投诉人装运的仔猪同车)。 3、2018年10月27日、 10月29日、 11月2日、 11月9日肖光平从荣昌黄勇手中非法购买的仔猪运往巫山非法销售。有肖光平通知猪贩已发车和车什么时候到点的视频为证,小猪贩就按约定的地方等待交易。4、在2019年5月15日黄勇、陈啟元违法收购的仔猪转到陈啟元猪场,冒充自繁自养的仔猪骗取买家的信任,高价卖给投诉人102头仔猪,这批仔猪到投诉人猪场5天内,此批仔猪全部病倒,并无害化处理,经黄勇、陈啟元、肖光平和投诉人协调,由黄勇、肖光平、陈啟元补偿此批仔猪的本钱和费用共十万零五干元,此款由肖光平给付,肖光平在给付此款时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投诉人三干元人民币至今未给付,肖光平在给付此款中还采用不正当的欺骗手段,要投诉人毁掉各种证据,并将投诉人全家人手机里有关此事件的照片、录音、录像全删掉,毁掉所有证据,并要求按他事先叫投诉人怎样说的话进行录像保存视频,这些行为他通过精心策划,已构成诈骗罪。5、2019年3月22日黄勇将非法购买的仔猪卖给肖光平,有肖光平给黄勇两万元钱的视频为证(吃饭的是肖光平,说话的是黄勇)。6、2019年4月13日黄勇非法贩运仔猪,黄勇发出的视频(大声说话的是黄勇,手提仔猪往栏子中放的是肖光平)。7、2019年5月2日黄勇非法贩运仔猪发出的视频,一天非法贩运仔猪三车。8、陈啟元长期非法购买仔猪后,转运到自己养猪场冒充自繁自养的仔猪,骗取购猪人的信任,高价卖出,陈啟元的猪场因疫病全部死亡后,他还伙同畜牧部门在网上虚吹,说 :树德猪场复合仔猪调运规定,并且在畜牧部门内网可查到此猪场复合调运仔猪,这样他在外面收购的仔猪转到自己的猪场,通过蒋有勇开具检疫证明再卖出。他们的违法事实证据确凿充分,还可以从他们手机微信中获得更多更准的违法事实。蒋有勇、黄勇、肖光平、陈啟元为首的犯罪团伙,他们通过精心策划,有组织的分工明确。肖光平负责组织下栈的小商贩销售(肖光平下面小商贩上百人),路途检查过关和销售地的畜牧部门的关系处理,出问题后赔偿处理。黄勇和陈啟元负责货源和荣昌当地政府关系的接触。蒋有勇负责伪造检疫证明和荣昌畜牧检查过关。肖光平、黄勇等犯罪嫌疑人在非洲猪瘟期间猖狂贩运仔猪获得暴利上千万元,原猪贩家庭比较贫困,在非洲猪瘟期间因非法贩运仔猪获得的暴利购有高档住房、门市、商店、还有存款,这都是犯罪嫌疑人发国难财获得的暴利。荣昌区公安局2020年10月29日电话0236147917(有录音)回复投诉人说 :经过我们调查猪贩肯定不涉嫌违法犯罪事实。现在经过投诉人举证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大量视频照片为证〉。从此案中可以看出荣昌区公安局在调查此案中受保护伞打招呼,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致使犯罪嫌疑人销毁了很多证据,给此案调查带来很多困难。这些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究竟该不该管一管? 六、荣昌区纪委阴奉阳违,反复无常,故意拖延调查时间一年多。2019年9月22日,投诉人第一次向重庆市纪委的投诉被转入荣昌区纪委,荣昌区纪委调查出此案的问题后,不敢去处置,不敢去问责(有纪委罗真禄电话录音和调查事实证明),结果不了了之。此后投诉人10多次向重庆市纪委和中纪委的投诉转至荣昌区纪委,但荣昌区纪委阴奉阳违,采用不正当的手段多次约期限日拖延调查时间,至使此案一年多没有调查处理结果。至今为止此案的犯罪嫌疑人、猪贩还在逍遥法外,继续猖狂贩运仔猪。原调查此案的工作人员故意编造此案的调查事实,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荣昌区副区长程昌耀在此案中幕后操纵打招呼致使此案调查受阻。庆市畜牧处处长张基明滥用职权给下面调查此案的单位工作人员打招呼,违法编造事实真相,造成此案调查受阻。调查此案的单位官官相护,像层层大山压得我喘不过气来,犯罪嫌疑人、猪贩、原调查此案的工作人员、副局长赵敏、副区长程昌耀、市农委兽医处处长张基明,这些人究竟有何背景,该不该管一管?谁来管?尊敬的各位朋友、媒体和国家有关部门领导,特此恳求中央纪委介入调查,恳求你们帮助我,为我正义申冤,要求有关部门及时公布调查结果让投诉人早日结束上访的辛酸历程,回归自己平静的生活,同时也恳请针对于给投诉人养猪场带来的经济损失给予合理的补偿。也感谢关心和支持我的朋友们,我坚信人间只有正义在,社会与官场不是法外之地,不管犯罪人的关系和背景有多硬,我凭借着中央领导务实工作的坚强后盾和摆在眼前确凿充分的证据,再加上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