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的基本事实:
  原告张兴是上海齐泰电梯有限公司职工,2018年2月1日,张兴突发脑出血,辗转上海市同济医院、第三康复医院、市北医院进行治疗,进行了大型开颅手术和其他手术,花费医疗费近六十万,家人负债累累,患者身体仍然偏瘫,如今经上海市有关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根据上海市有关文件规定,此种情况的职工医疗期最少不低于24个月,然而,厂方却只同意几个月,虽然患者家属多次找厂方协商,但是厂方却毫无协商的余地,为此,患者张兴于2019年1月2日向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提起医疗期纠纷的民事诉讼,嘉定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于当天上午收下了原告张兴的所有诉讼材料,却没有当场立案,立案庭法官告知原告说法院“汇商”后,如果没有问题,就直接立案了!如今一晃过去一个半月,嘉定区人民法院立案音信全无,该院全国独创的汇商程序漫漫无期,可怜患者家负债累累,不要说去医院继续进行医治,连一天三顿温饱都难以保障,患者妻子一方面要照顾护理患者,一方面还要四处筹钱,前不久患者妻子又累又急也病倒了,法院司法为民,可是,这蜗牛般漫漫无期的立案程序,让患者一家完全感受不到司法为民的温暖,请问,你们独创的立案程序能不能快点,患者一家实在是熬不住了,拜托了!
  一、小身板的患者妻子护理老公很辛劳
  
  

  二、负债累累的医疗费账单
  

  三、被逼无奈打官司

  

  

  

  四、法律规定有案必立,符合规定的一律当场立案,复杂的情况必须在七天之内立案

  

  

  

  五、上海市嘉定区独创的立案“汇商程序”漫漫无期,令人窒息


  


  六、法官同志,请快点立案,我们家属快坚持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