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纪委监察部门、各级信访部门:
  检举人:刘爱民、黄仁凯、黄晓东、张兴、宋依军等12人
  被检举人:谢忠华,现任湖北省建始县人社局调研员,曾任湖北省建始县林业局局长
  检举内容:
  虚报冒领天保工程资金兴建领导干部住宅楼并低价定向销售;违法行政导致12名参战立功退伍军人刚上岗就下岗。
  检举请求:
  一、彻查谢忠华任湖北省建始县林业局局长期间“虚报冒领天保工程资金、使用天保工程专项资金兴建干部住宅楼低价销售”等违法违纪问题;
  二、彻查谢忠华主导“建始县林业系统森工企业富余职工一次性安置”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检举事实:
  一、天保工程实施后仍默许木材商采伐天然林用作坑木,虚报冒领天保工程专项资金兴建楼堂馆所半买半分配用于领导住房
  2000年10月,湖北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范围包括恩施市建始县等28个实施单位。此后,建始县采取虚报造林面积、封山育林面积、森林管护面积、育苗面积等手段套取国家天保工程项目款。具体做法为:利用上级单位人员对具体地域不熟悉,以林业站为基本单位所报各项目区域相互重叠,各国有林场区所报各项目区域相互重叠,林业站和各国有林场所报各项目区域相互重叠;每一年度新增区域和之前已经申报过的区域相互重叠。
  套取大量天保工程专项资金之后,多年来“工资都发不起”的建始县林业局开始兴建豪华办公大楼、局机关职工场(站)长才能低价购买的住宅楼,购置公车,提高林业局内部职工福利待遇。
  谢忠华任局长期间,建始县林业局无视天保工程实施后“明令禁止使用杂木毁坏天然林”的规定,向湖北省林业厅申请林场人工林的“扶育间伐”指标,默许煤矿大量使用早被国家明令禁止的天然林资源“坑木”,并收取高额“坑木费”每年高达百万。
  二、2002年,谢忠华授意县林业局总工章定清起草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天然林保护工程有关森工企业职工一次性安置工作的意见》,并于2002年6月7日由建始县政府正式发布,即建政发【2002】29号文。
  建政发【2002】29号文载明,“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财农【2000】8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就我县国有森工企业职工一次性安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事实上,财农【2000】83号等文件包括建政发【2002】29号文确定的“一次性安置范围”是指国有森工企业。
  建始县林业局将本属事业单位的五大国有林场“场长、副场长以下人员”一并列入一次性安置范围,对刚刚安置到各林场的参战立功退伍军人在未经任何培训的情况下实施林业专业知识考识,导致我们26名退伍军人退伍后刚上岗就下了岗,且未根据财农【2000】83号的规定就下岗事项“依法进行公证”。
  因为天保工程的实施,建始县林业系统有钱了,我们却陷入了生活无着的困境。
  2019年5月,时任建始县林业局总工章定清、退伍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谭启洲在我们如实反映上述事实的书面材料上签名确认“情况属实”。
  2019年6月,时任建始县政法委书记陈久奎在调阅当年一次性安置相关文件、试卷后确认“不公平、有瑕疵”,随后在相关专题会议上提请讨论,已经调任建始县人社局的谢忠华因时任县委书记王金维已于2015年11月9日在恩施州财政局局长任上畏罪跳楼死亡,感觉此事再无对证,在会上明确表示反对翻案,当众表示“如果有人追究责任,我去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