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蛟河市百姓合法承包林地遭强抢公安充当保护无故多次关押欲强占公理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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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蛟河市百姓合法承包林地遭强抢公安充当保护无故多次关押欲强占公理何在!
投诉人:付相云,男,满族,1956年5月4日出生,住吉林省蛟河市新农街关门村下甸子屯,电话:15943259339
被举报人:吉林省蛟河市公安局,法定代表人:任峰局长
吉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承案人:张雷
蛟河市人民法院承案人:张根生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承案人:宋业德
事由:非法拘禁关押处罚欲强抢林场
请求:1、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二)项(三)项规定,不服蛟河市人民法院(2013)蛟刑初字第53号刑事判决书,不服吉林省中级人民法院(2014)吉中刑终字第20号刑事裁定书。
2、依据宪法三十七条、三十八条,人民警察法二十二条(三)项(五)项规定,要求撤消蛟河市公安局蛟公(新农)拘通字(2021)159号、158号拘留通知书,要求蛟河市公安局在重事实重证据,疑罪从无下,迅速释放被其关押在市看守所内的投诉人并停止一切侵害投诉人利益的非法活动。
事实及理由
投诉人于1994年与蛟河市新农乡政府双方签定44公顷及28。6公顷人工林地四至清楚,承包期限60年,程序合法,取得的(蛟集农用(荒)字第001号农业用地使用证),足以证明,手续齐全。
1996年4月投诉人由原新农乡政府认定的28。6公顷人工林权执照由林业局变更为投诉人名下一直经营到2005年春才将该林地转让到刁永祥名下,因刁永祥无力经营,又公开转让该林地,在蛟河市公安局新农派出所王根警官参与协调下,刁永祥又将该林地转让给投诉人,事实清楚,有据可查。
时任蛟河市人大主任车俊荣于2011年春看中该林地,指使亲属严明武及张忠民找到投诉人强买强卖,无果后威胁恐吓下投诉人说“你敢把山卖给别人,我就让你进监狱!”2012年5月初,黑恶势力开无牌照轿车到投诉人家,让投诉人滚蛋,持刀棒恐吓投诉人,同年5月17日,6名身份不明人员以暴力殴打伤害下投诉人妻子于淑芳并戴上手铐,后将投诉人夫妇二人带至吉林市公安局突审又送到吉林市看守所拘禁关押三年之久。
吉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案人张雷滥用公权,以莫须有罪名指控投诉人,黑恶势力人员闫信勾结串通公、检、法及省政法委周处长对投诉人栽赃陷害,致使一桩事实清楚的民事合同纠纷案件变成刑事案件,让受冤人付湘云,于淑芳、刁永祥受到不应有追诉蒙受牢狱之灾,让投诉人受到天大冤屈,成为冤案的受害人,投诉人不服。
蛟河市人民法院(2013)蛟刑初字第53号刑事判决书,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对受冤受害投诉人冠以莫须有的不实罪名,判除投诉人等人刑事处罚,吉林市中级法院未按照审判监督程序纠错处理,作出维持蛟河法院判决结果,致使投诉人案成为冤案错案。
在投诉人正当上访维权主张权益反映投诉举报下,吉林省蛟河市公安局有法不依,有错不纠,于2021年6月18日对受冤受害投诉人捏造莫须有的所谓寻衅滋事罪名进行传唤关押,以蛟公(新农)拘通字(2021)159号拘留通知书,蛟公(新农)拘通字(2021)158号拘留通知书,对没有所谓寻衅滋事犯罪事实的付湘云、于淑芳夫妇冠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名进行刑事拘留,导致受冤受害投诉人夫妻依法享有的人身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并乘受冤投诉人不在承包林场之机为黑恶势力人员阎信欲强行霸占投诉人的合法林场。请上级执法机关查明真相,严肃查处,在有法必依,有错必纠下,督促指令下级职能部门迅速对此落实处理解决,停止警恶同盟明抢明占的违法行为,保护受冤受害投诉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宪法三十七条“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三十八条“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投诉人在本案中本身系受害人,因自己合法利益受到黑恶 势力人阎信的不法侵占损害,因自己合法林地承包权益受到侵害维权上访主张权益,遭受报复打击,迫害,蛟河市公安局非法关押拘禁刑事拘留,以莫须有的寻衅滋事罪名嫁祸投诉人,将无罪投诉人非法关押拘禁在看守所,被剥夺人身自由而不服。
综上所述,投诉人承包人工林地四至清楚,承包期限60年,程序合法,黑恶势力人员阎信抢占,公、检、法滥用公权问题得不到解决,投诉人合法承包人工林场遭恶意明抢,地方公安不但不为受冤投诉百姓解决问题,还强行将投诉人夫妇抓进监狱关押,在投诉人不在林场的情况下欲采取暴力手段强行把投诉人看守人员赶出封山达到拒为已有的目的。依据信访条例相关规定,宪法三十七条、三十八条,人民警察法二十二条(三)项(五)项规定,刑法二百三十四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知精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相关规定,按照国务院令(第733号)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追究被投诉人不履行对黑恶势力人员强抢霸占投诉人人工林场的犯罪查处追究责任,有法不依,违法不纠,包庇犯罪,严重依法不作为,渎职失职,相关法律责任。请上级执法机关职能部门在疑罪从无,有错必纠下,查明真相,严肃查处,责成下级部门履行对错案查处的监管责任,迅速无罪释放被其关押拘禁于看守所内的投诉人,迅速督促指令相关部门查明投诉人诉求不能得到解决的情况下被人为打押,黑恶势力人员串通地方公安强抢霸占投诉人山林的事实真相,严肃查处,立案处理,依法对其从严从重从快惩处,迅速落实处理解决为盼,保护受害投诉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投诉人:付相云,于淑芳
2021年7月3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