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信访办领导:
  申诉人:原国民党驻成都44军军官团副官镜洲之子:官长利,现年66岁,祖籍:四川省资中县石柱庵村十社
  申诉理由:我父亲官镜州,曾任国民党陆军第44军中校团副。于1949年在成都郫县犀浦率众起义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后曾被派往宜宾军官大学学习后因本人再三申请回乡,但在1971年文化大革命,父亲被公安六条打击成反革命,被判12年入狱,期间几经遭受过毒打差点致死。在1975年小平同志的第三次宽大政策吹拂神州大地,父亲重获自由,国家为其平反,而父亲回到一贫如洗的家后,政府解决的各种费用和措施根本没有落实,连简单的住房也无从着落。我父亲曾无数次上访和亲自追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民政,省统战,省劳改局部门,上面的批示很正确,一切按政策办事,由县安置办负责申办金额和办法,找到县安置办结果是每次都找理由拖延搪塞,所以一直没有具体落实。不明白对待国民党军人的这种态度缘由何在?党的第三次宽大政策很明确的对这些国民党起义军人有适当的照顾和补偿,可是我父亲没有得到半点优抚?判刑四年,我们家妻离子散,居无定所,四处逃亡,家里连最起码的避风居所也被收缴,释放后,当地政府完全没有按照国家的政策进行补偿和妥善安置。
  87年国家出台冤假错案法律条文,对被错误关押,无辜拘捕而造成的人身和精神损害有具体赔偿办法。在我父亲生前,我和妻子为了服侍和照顾他,生活长期平困交加,以前家里的所有家当被文化大革命洗劫一空,我们常年走访,都告诉我们源自于基层,可是,我们这老百姓究竟能找谁?谁能真正为天下贫穷百姓解决具体问题?期间无数次找到县委信访办,但是得到的答复是:当初把你父亲放出来就不错了,还想什么补偿?滚回去吧。如今我和我的妻子重病在身,全身患病,已经没有半点劳动力生存,欠下巨额医药费而无钱医治。我们多次通过中央,省信访办,市委信访办的申诉处理转交当地资中县双龙镇府却回复上级为当事人已经表示同意处理结果,请问这处理结果是谁发出来的?当事人有签名和表示处理同意的凭证吗?
  请希望党和国家能够帮我父亲讨回他生平冤屈的公道,为我解决后半生的生活能力和治疗,并亲自过问这一段沉冤往事,得不到解决,我们子孙后代绝不停止申诉的脚步!我们承诺将会为社会做一些慈善事业,感谢我们的党,感谢我们的政府。我们一家人深切期盼我们的和谐政府!!!!
  我的地址:四川省资中县双龙镇石柱庵村十社
  联系人:官长利 电话:13350163822
  孙子 电话:15184367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