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乐山马边县一份违纪通报引起广泛关注,公职人员吉寿坚桑工作时间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7名公职人员对此点赞或评论。由于这8名公职人员“在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工作纪律”被县纪委予以书面、谈话诫勉。截至7月6日,微博话题公职人员工作时间发“朋友圈”被诫勉阅读量超过2。4亿次。这样的遭遇让不少网民费解,进而引发较多讨论。
  马边县纪委的做法是“严格执纪”还是“小题大做”?网民看法较为多元。赞同者认为,抓工作作风就是要从小事抓起,不能含糊;质疑者认为,发一条“朋友圈”就是违反纪律,未免矫枉过正。
  有观点认为,该地政府初衷可能是为了正风肃纪,但公职人员不是机器人,工作之余少许歇息情有可原,脱离人性讲管理,脱离事实讲纪律,是一种要不得的作风病。少部分网民认为这和早前曝光的“下班后洗澡迟接巡查组电话被问责”“上班喝牛奶被问责”等事件如出一辙。
  不过,也有一些网民认为,公职人员能否刷社交媒体要看岗位性质,服务性强的便民窗口公职人员,就应该杜绝上班时间玩手机。上班发“朋友圈”虽看似是个人自由,但也应该尽量在工作之外进行,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都不能成为不守纪律、耽误为群众办事的借口。
  也有舆论指出,此事在网上引发如此讨论,说明当地纪委的做法没有完全让人心服口服,需要有关部门作出更详细的解释说明。问责不是随意挥舞的大棒,面对公众对可能出现的“乱问责”的担忧,基层部门有必要边实践边完善制度。在制度设计过程中,提前划定问责行为的范围与边界,列出“禁止行为清单”,让问责更精准,防止基层干部无意中“踩雷”,避免对基层干部的误伤。
  相比于网络意见的鲜明立场,媒体评论相对辩证。微信公众号“光明日报”指出,现实中的确有一些人宁玩手机也不办事,如果此事中的工作人员因刷“朋友圈”耽误工作,被处理或可被理解。如果不是十万火急的时间段,也没耽误正常工作,就不要给基层干部再增心理重压。东南网评论文章《“上班发‘朋友圈’被问责”并非大炮打蚊子》则认为,公职人员的一言一行,群众都看在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