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成违规“重灾区”不可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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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我镇纪委共处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29人次,党内警告16人次,党内严重警告5人次,留党察看3人次,开除党籍3人次,免职1人次,组织降职1人次。其中因经济问题处理9人,组织问题1人,扶贫问题3人,计生问题4人,公检法移交12人。农村基层违纪违法呈现以下特点:人员集中,村级干部违纪16人次,占农村基层党员违纪违法人数的55 ;职务违纪类型相对集中,我镇自办案件中,经济、扶贫、组织等职务违纪问题占到绝大多数。
农村基层违纪违法呈现以下特点:人员集中,村级干部违纪16人次,占农村基层党员违纪违法人数的55 ;职务违纪类型相对集中,我镇自办案件中,经济、扶贫、组织等职务违纪问题占到绝大多数。
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很多:不注重学习,思想蜕变;文化素质偏低,法制观念淡薄;对财务监督不到位,流于形式;政策宣传不到位,农村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偏低。
但其实质,还是缺乏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如果严格按照中央八条规定履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准违规配备公车,那么村官何以成为违规用车最多的“重灾区”?
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村官这一级别的干部成了违规“重灾区”,那么在群众中是什么形象,给党和政府带来什么影响?
我们反对小村官大腐败,对村官违规多更不能小视,必须严格按照《决定》提出的,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村级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体现了从严治党的要求,彰显了县委、县政府坚决惩治腐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深刻反思,不断增强责任感,进—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防止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