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重庆市巫山县生猪养殖户名叫陈祖华电话是13452721567。
  在2018年8月我国发生非州猪瘟后,国家三令五申,严防死守,花费大量的人力和防控经费控制非州猪瘟蔓延,在这敏感时期重庆市荣昌区畜牧部门违反《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给我国生猪养殖造成了疫情扩散和经济损失。
  事由:2019年5月15日,我经过重庆市巫山县猪贩肖光平,在重庆市荣昌区陈啟元猪场购进仔猪102头,因猪贩勾结荣昌区畜牧部门检疫工作人员蒋有勇,对此批仔猪没有按照国家调运仔猪规定进行检疫,反而非法伪造动物检疫证明蒙混检查过了关,于16日早上这批仔猪到达巫山县陈祖华的养猪场,当天就发病,5天内全部病倒深埋。
  病猪和无害化处理图一

  

  事发后,我向相关部门讨要说法,荣昌区畜牧部门和重庆市畜牧部门经过调查,调查的结果是:检疫工作人员开具的检疫证明有效,没有查出其它违法违纪的事情。
  官方回复图二

  

  我看到这样的调查结果,极端不满,将有关部门调查的结果和伪造检疫证明的证据投诉到重庆市纪委监委,我在长达18个月的追诉过程中,在中纪委和中央巡视组,重庆市纪委的督促下。荣昌区政府、区纪委主要领导安排荣昌区纪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对此案严查,现在的调查结果是 :投诉人反应蒋有勇伪造动物检疫证明的投诉,经过职能部门的认定和荣昌区纪委的调查确认蒋有勇涉嫌违法违纪,荣昌区纪委现已对蒋有勇立案调查。现在荣昌区纪委正在对此案中违法违纪的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我在追诉过程中,现在揭开了荣昌区农委、区政府、区纪委、重庆市农委在调查此案中,欺上瞒下,玩忽职守,故意编造虚假调查事实的真相。 证据如下 :
  一、蒋有勇 : 伪造动物检疫证明蒙混检查过了关,造成了疫情扩散和巨额经济损失,已构成伪造检疫证明罪。蒋有勇象这样伪造的动物检疫证明还很多,根据刑法规定,检疫工作人员伪造检疫证明在社会上造成了影响和损失较大的,应处5年以上10以下有期徒刑。蒋有勇的违法犯罪影响极大,造成了巨额的经济损失,不能就在纪委扇扇耳光就了事,必须按法律规定惩罚。
  二、荣昌区原畜牧局副局长赵敏 :是荣昌区畜牧部门主管畜牧防控的主要领导,他放纵猪贩猖狂贩运仔猪不经过检测,纵容官方检疫工作人员伪造动物检疫证明,隐瞒疫情不上报,到2019年底,荣昌区因生猪疫病防控和扑杀生猪补助经费就高达五千万元以上(以财务支出为准),在非州猪瘟期间荣昌区生猪死亡率超过我国各地,防控经费开支和扑杀生猪补助超过全国平均支出的10倍,但荣昌区仍没有按国家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并称荣昌区不是疫区,不须要做非州猪瘟检测。他这滥用职权的行为,造成了疫情扩散和巨额经济损失。
  图三

  

  荣昌区是我国生猪的主要生产基地,在我国发生非州猪瘟期间没有通过核酸检测的仔猪,大量流串到全国各地,数量真是触目惊心。
  图四

  

  在调查此案中赵敏违法违纪故意编造调查事实假象,给调查此案造成了案件调查的困难。
  三,荣昌区调查此案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故意编造虚假调查事实,造成了投诉人上访一年多时间,给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四、荣昌区副区长程昌耀 : 勾结重庆市兽医处处长张基明,弄虚作假、纵容包庇、下三滥手段忽悠受害人,投诉人于2019年6月24日前往荣昌区,向相关部门讨要说法。
  荣昌区分管畜牧等工作的程昌耀亲自接待投诉人,表态及时调查给投诉人满意的答复,并安抚投诉人驻扎荣昌静待结果。投诉人在荣昌驻扎的38天时间里,程昌耀安排区公安局、区畜牧局和社会″大哥″陪同投诉人吃饭喝酒,在酒桌上程昌耀“假”安排畜牧局局长陈远林、副局长赵敏对此案给投诉人满意的处理,还要求公安局多关照投诉人,多次给投诉人承诺,在巫山投资更大的生猪养殖基地和在荣昌投资巫山脆李产业等来补偿投诉人。
  程昌耀的这一举动,投诉人信以为真,在7月31日,程昌耀和赵敏从重庆市农委返回荣昌后,态度大变,称畜牧部门没有任何责任和问题,对投诉人再也不理睬了。投诉人幡然醒悟,程昌耀的热情款待,以投资等,实则是防止投诉人在非州猪瘟敏感时期向上级部门反应,赢得消毁证据,勾兑主管部门时间的谎言。
  事实证明2019年7月2日和7月31日程昌耀和赵敏到重庆市兽医处与张基明处长勾通,编造虚假事实,张基明同意后,张基明还亲自信息回复投诉人和安排市动监所书面回复投诉人,蒋有勇开具的检疫证明有效,没有查出其它违规现象。短信证明程昌耀与张基明勾结。
  图五 (5张合1张)

  

  荣昌区政府负责人程昌耀和市农委负责人张基明纵容包庇,弄虚作假,隐瞒疫情不上报,以下三滥手段忽悠受害者令人发指,有失党政领导干部应有的政治观。他两在此案中充当保护伞,使此案调查受阻,恳求重庆市纪委和中纪委介入调查此案中的背景和猫腻。
  五、我向荣昌区公安局举证投诉,黄勇、肖光平、陈啟元违法犯罪的事实:
  1、肖光平2019年3月18日采取违法手段,以巫山县农发农牧有限责任公司生猪养殖场需要购仔猪为名,骗取巫山县畜牧局防控中心工作人员的信任,开具了到荣昌树德生猪养殖场调运仔猪的备案手续,在荣昌经过黄勇操作获取了伪造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在荣昌非法购买不合格调运的仔猪,运往巫山县转卖给小猪贩非法销售,肖光平的这些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 ,违反了《动物防疫法》以及非州猪瘟防控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生猪调运及生猪产品调运的有关规定》,未经许可经营运输生猪的涉嫌非法经营罪,情况严重的处五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2019年5月15日肖光平在黄勇的操作下,在荣昌非法购买130头左右的仔猪运往巫山县高速路出口处一条小支路,在16日早上1点左右卖给在那里等候的8、9个猪贩。(和投诉人装运的仔猪同车)。
  3、2018年10月27日、 10月29日、 11月2日、 11月9日肖光平从荣昌黄勇手中非法购买的仔猪运往巫山非法销售。有肖光平通知猪贩已发车和车什么时候到点的视频为证,小猪贩就按约定的地方等待交易。 还有很多视频,因发稿受限,只能发一个视频,这是11月2日的视频
  4、在2019年5月15日黄勇、陈啟元违法收购的仔猪转到陈啟元猪场,冒充自繁自养的仔猪骗取买家的信任,高价卖给投诉人102头仔猪,这批仔猪到投诉人猪场5天内,此批仔猪全部病倒,并无害化处理。事后犯罪人策划,采用各种手段给受害人给钱消毁证据,要受害人毁掉各种证据,并将受害人全家人手机里有关此事件的照片、录音、录像全删掉,毁掉所有证据,并要求按他事先叫受害人怎样说的话进行录像保存视频,这些行为他通过精心策划,已构成诈骗罪。(消毁证据有视频,左1是肖光平,左2投诉人的儿子,拿手机操作的是肖光平的女人,右1是投诉人的女人。
  消毁证据视频,图六

  

  5、2019年3月22日黄勇将非法购买的仔猪卖给肖光平,有肖光平给黄勇两万元钱的视频为证(有视频,吃饭的是肖光平,说话的是黄勇)。
  图七

  

  6、2019年4月13日黄勇非法贩运仔猪,有黄勇发出的视频(视频,大声说话的是黄勇,手提仔猪往栏子中放的是肖光平。
  图八

  

  7、2019年5月2日黄勇非法贩运仔猪发出的视频,一天贩运仔猪三车。
  有黄勇视频。图九

  

  8、陈啟元长期非法购买仔猪后,转运到自己养猪场冒充自繁自养的仔猪,骗取购猪人的信任,高价卖出,陈啟元猪场的猪全部死亡后,他还伙同畜牧部门工作人员在畜牧局内网虚吹,说 : 树德猪场符合仔猪调运规定 (在全国畜牧内网可查)。 这样他在外面收购的仔猪转到自己的猪场,通过蒋有勇开具伪造的检疫证明再卖出。
  蒋有勇、黄勇、肖光平、陈啟元、荣昌区畜牧局动监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在畜牧部门内网违法违规发布虚假事实。犯罪团伙违法的事实证据确凿充分,还可以从他们手机微信中获得更多更准的违法事实,他们的犯罪团伙有组织,犯罪行为经过精心策划,分工明确。现在荣昌区公安局正在调查中。
  要求事项:
  1、荣昌区公安局抓紧时间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不能让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
  2、荣昌区纪委抓紧时间对蒋有勇的调查处理移交,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对赵敏和原调查此案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事实进行调查,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3、荣昌区副区长程昌耀,重庆市兽医处处长张基明等滥用职权给下面调查此案的单位工作人员打招呼,违法违纪编造事实,造成此案调查受阻。垦求重庆市纪委和中纪委抓紧调查、及时公布调查结果。
  4、给投诉人养猪场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此案带来的间接损失 给予合理的补偿。
  尊敬的各位朋友、媒体和国家有关部门领导,恳求您们帮助我,为我正义申冤,要求有关部门及时公布调查结果,让投诉人早日结束上访的辛酸历程,回归自己平静的生活。
  也感谢关心和支持我的朋友们,我坚信人间只有正义在,社会与官场不是法外之地,不管犯罪人的关系和背景有多硬,我凭借着中央领导务实工作的坚强后盾和有些坚持正义的工作人员,还有摆在眼前确凿充分的证据,再加上您们的支持,我有幸心,有决心推翻犯罪人的一切背景。请所有关心和支持我的人评论、继续关注调查结果。

  发稿人 :陈祖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