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葫芦岛市委原书记孙轶、组织部蹇丹个人指令开除党员党籍、抢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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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葫芦岛市委原书记孙轶(现省人大副主任)、组织部长蹇丹(女)个人批示开除党组成员的党籍、抢扣其县级职务工资、对其抄家、查抄扣押财物、非法拘禁10天事实。
举报人:项长海、男、现职葫芦岛市总工会副 、党组成员;电话:13898985533。
被举报人:孙轶、男、葫芦岛市委原书记、现辽宁省人大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蹇丹(女)葫芦岛市委组织部长。
举报事实:一、非法组织五部门秘密集团非法查处党内违纪问题;非法作决定,非法开除项长海现职党组成员的党籍、非法撤职。葫纪(2016)70、81号决定书称:2016年8月,“按照领导(孙轶、蹇丹)批示”:由市纪委、组织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五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查处项长海违反党纪问题,决定给予项长海开除党籍(这时,项长海还是现职党组成员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撤销项长海没有的市地震局副局长职务);违反政治纪律。
二、2016年9月,孙轶、蹇丹指使市组织部科长李晓辉,篡改大项长海年龄(1958年12月改成1956年12月)将其人事档案扔给市地震局;将葫纪(2016)69号撤销项长海市地震局副局长职务决定书,发给市地震局长肖群和市人社局长张贵昌;指令扣减项长海副县级职务工资,按主任科员给其发职务工资(这时,市委对项长海现职副县级市总工会副 职务、党组成员职务未免职)。公务员职务工资是活命钱啊!也敢月扣抢4000元左右?
三、2017年1月,孙轶、蹇丹指令市地震局长肖群、市人社局长张贵昌按照其篡改的项长海1956年12月出生,强行办理其退休;没敢给退休证。这时,项长海还是现职市总工会副 、党组成员职务。
四、2016年6月23日、孙轶、蹇丹指挥龙港公安分局长张建党等10余人对项长海抄家、扣押一块手表、非法拘禁10天。项长海没有违法行为事实。伪造没有印章、没有作出处罚决定机关名称的复印件葫公(龙)行罚决字273号处罚书;招摇撞骗。
五、2016年12月29日、孙轶、蹇丹指挥连山分局刑警大队长岳明军等30余人,对项长海抄家、查抄扣押50张面值百元旧版人民币、一块金表、一部手机、两封私信;非法拘禁14小时。项长海没有违法行为事实。伪造葫公(法)指管字(2016)01号指定管辖意见书复印件;不敢盖公章。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