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记!房产不宜提前过户到子女名下
文章目录
父母房产未来总是要让子女继承的,关于未来可能会征遗产税的事情传说得就像明天就要发生的一样。由此,有些家庭就开始考量,怎样既合理避税,又能让子女顺利继承。
案例:
方老太有五个子女,拥有一套住房。老太太听儿子说未来孩子继承遗产时将要支付遗产税,在五个子女都同意的情况下,老太将自己的房产转至唯一儿子名下,并说明,此房屋未来由儿子分割五份,五个子女均等享受此屋出售后的收益。为达此目的,方老太与五个子女签署了一份家庭协议,随后以虚假买卖形式将房产过户给了儿子,而自己仍然居住于此屋内。
几年之后,母子发生矛盾,儿子称房产是自己的,对母亲打骂威胁并要赶走母亲,不得已母亲搬至其他子女处居住。方老太认为房产原本是自己的,诉请法院同意撤销原有的家庭协议,要回自己的房产权。儿子称,家庭协议非遗嘱,不能随意更改,更不同意将房产还给母亲。
法院审理后认为,方老太与子女之间的协议,表面形式是家庭协议,而实质是预先处理方老太去世后的房产继承问题,属于遗嘱性质。在家庭协议书中强调了讼争房屋原产权为方老太所有,老太无意将房产的处分权交给儿子,而只是对自己死亡后财产继承的安排,符合遗嘱特征。由此,法院判决协议可以撤销,方老太可以要回自己的房产。
心愿传承遗嘱库专家解读:
方老太因为听信儿子的遗产税之说,将自己的房产,以虚假买卖的方式过户给了儿子,约定自己过世后五个子女均分。但是,几年后母子产生矛盾,儿子甚至打骂母亲,老太太后悔房子过早过户到儿子名下,想要回自己的房产,请求法院支持。从形式上看家庭协议并不符合遗嘱的法定要件,但实质内容是方老太安排自己身后房产继承的事,属于遗嘱性质,法院支持方老太要回自己的房产。如此,老太可以自主处置自己的房产,也可以通过遗嘱,确定遗产的继承问题。
心愿传承遗嘱库专家提醒:公民想要按自己心愿安排好身后事,立遗嘱是最有效的方法,家庭协议安排身后事往往会入误区,无法实现自己的心愿。立遗嘱请先到专业机构咨询,以确保遗嘱合法有效。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