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份时任中共河南省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喻红秋对中共平顶山市委暨政法委作出的有关对平顶山市政府原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副主任(兼珠海天地实业发展公司总经理)许祁冤案平反善后安置工作指令被中共平顶山市委暨政法委阳奉阴违、软磨硬抗、拒不执行

  对中共河南省委2021年度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第四驻点指导组暨王乐新组长工作不作为问题的

  实名举报

  中共河南省委2021年度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暨王国生组长:
  我叫许祁,女,1954年生,身份证号码410402195410150049,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平顶山市政府原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副主任(兼珠海天地实业发展公司总经理)。联系方式:18611131425
  1993年6月9日左右,我时任平顶山市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副主任兼珠海天地实业发展公司总经理。由于依法履职将平顶山市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财务工作人员对时任该单位一把手丁振宇等涉嫌多项职务犯罪问题的举报材料移送平顶山市检察院遭到与涉嫌职务犯罪人丁振宇有关联的中共平顶山市委以时任副书记赵玉亭等为主干力量的政法系统腐败势力残酷打击迫害长达二十八年至今。
  1993年6月17日,平顶山市检察院编造虚假案情对我非法启动刑事初查程序。同年9月4日,平顶山市检察院编造虚假案情对我非法启动刑事立案程序并将我非法拘禁于平顶山矿务局第一招待所。11月20日,平顶山市检察院伪造空白无印章的“逮捕”文件将我从平顶山矿务局第一招待所转至平顶山市看守所非法拘禁。
  1996年5月28日,平顶山市检察院伪造虚假案情向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对我提起公诉。同年9月27、28日,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对案件展开审理。完成庭审后,至今未制作任何裁判文书。
  1997年4月3日至2005年3月14日,在中共平顶山市委时任副书记赵玉亭 (暨政法委副主任张志超等)主导下,平顶山市中级法院时任院长吴晓东等非法操作伪造“(1997)湛刑初字第41号刑事判决书”、“(1997)平刑终字第97号刑事判决书”,以案件一审管辖权二审终结了“平检刑二起字(1996)第1号公诉案件”并将我从平顶山市看守所转至河南省女子监狱非法拘禁长达七年之久。
  2010年6月8日,河南省高级法院启动提审程序最终以宣告我无罪终结了平顶山市中级法院1996年9月份审而未结的“平检刑二起字(1996)第1号公诉案件”一审程序。但是,中共平顶山市委暨政法委拒不为我落实冤案平反善后安置。
  2014年4月份,河南省检察院对原刑事案启动复查程序。经过一年多的复查,确认河南省高级法院宣告我无罪并无不当。
  2015年9月份,在河南省检察院安排下,平顶山市检察院时任检察长刘海奎指派该院控申处副处长曹玺平等寻找我的人事档案以为我落实包括链接党组织关系、恢复公职、发放被拖欠工资等钱款、办理医保及社保退休手续等事项和善后安置。最终查明,平顶山市委组织部是我的人事档案存管部门。
  2016年1月份,河南省检察院指派王广军副检察长等携平顶山市检察院刘海奎检察长等向中共平顶山市委提交为我冤案平反善后安置“检察建议书”。平顶山市委暨陈建生书记、张国伟副书记(市长)受理了河南省检察院、平顶山市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并将对我善后安置一事交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办理。同年6月中旬,平顶山市委组织部以“找不到许祁的档案和任职文件,无法办理”为由,婉拒了河南省检察院、平顶山市检察院的“检察建议”。9月份,我将平顶山市委组织部丢失或隐匿我的人事档案及任命文件的问题逐级反映至中央组织部。中组部指派姜信治副部长与我接谈,倾听了我反映的情况后交由中组部信访办郭主任、孟凡杰处长启动调查程序通过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责成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在三个月内找到我的档案并出具调查报告呈报中组部。
  2017年3月2日,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将“找到”的我的档案提交中央组织部组织,中组部信访办郭主任、孟凡杰处长等主持召开由河南省委组织部、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及我本人参加的 “许祁档案核查会议”过程中发现该档案存在造假嫌疑并当即责成平顶山市委(组织部)认真查处。同年7月3日,市委组织部向平顶山市委群工部(市信访局)提交“关于许祁案件有关情况说明”称“已将报告报中组部等待答复”。7月18日,中组部收到我的问询后给我的答复却是“还没有收到平顶山市委组织部的报告”。10月14日,平顶山市委组织部以手机短信形式对我告知“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三项决定”(因查无实据,许祁的党籍不能确认;认定许祁原职级为平顶山市经济技术协作总公司副总经理;以平顶山市经济技术协作总公司副总经理郑襄生、赵庆文同等职级按企业正科级为许祁办理退休手续)。我不认可,遂要求面见平顶山市委组织部葛巧红部长。10月19日,葛巧红部长听了我的陈述后表示“回头我们再研究研究、再商量商量”导致该组织部10月14日“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三项决定”未予生效。至今无果。
  2019年8月份,河南省高级法院作为依法宣告我无罪的终审法院向中共平顶山市委送达对我冤案平发善后安置“司法意见书”。平顶山市委对河南省高级法院的司法意见的态度是置若罔闻。10月份,河南省高级法院向中共河南省委时任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喻红秋提交关于对我冤案平反善后安置司法报告,喻红秋副书记依法履职批示由平顶山市委政法委负责办理。同年12月份,平顶山市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聂涛、承办责任人李振浩科长却在与我一面都没有见的情况下编造虚假调查报告欺骗河南省委(暨政法委)。
  2020年3月份,因喻红秋书记调离河南至北京工作,河南省高级法院作为依法宣告我无罪的终审法院再次向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书记甘荣坤提交关于对我冤案平反善后安置司法报告,甘荣坤书记依法履职批交平顶山市委周斌书记负责办理。同年4月份,平顶山市委(暨政法委)正式启动有关我冤案平反后的善后安置程序,市委周斌书记也作出了“查明事实真相、有错必纠、就高不就低”三项承诺。自同年5月份始,我按照市委政法委聂涛副书记的要求,先后数次向市委政法委提交了多达数百PPT证据页的证据,以支持我提出的合法主张。
  我提交平顶山市委暨政法委的所有证据,除了按照中组部郭主任的要求调取的有关我党员身份的原武字319部队八连指导员兼党支部书记魏传林、原武字319部队我的老战友韩玉波出具的二份证言外,均 分别源自平顶山市检察院移送平顶山市中级法院经过庭审质证的“平检刑二起字(1996)第1号公诉案卷”、最高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第二巡视组暨乔汉荣组长、原武字319部队1977年3月份经整编后截止目前的最终归属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郑州信息通信旅档案部门,来源合法、证明力不存疑。
  然而,经中共河南省委暨政法委二任书记先后二次批交平顶山市委周斌书记暨政法委办理的冤案平反善后安置工作,却被平顶山市委暨政法委搁置至今毫无进展。
  2020年2月27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政法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河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也派出第四驻导组进入平顶山市指导平顶山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全面进行。3月13日,我向河南省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四驻点指导组暨王乐新组长提交《就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交办中共平顶山市委(暨周斌书记)对许祁冤案平反善后安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中共河南省委(暨省委政法委)提办以有效推进该项工作的落实到位并对造成原“许祁贪污、受贿案”的有关责任人进行法律责任追究致中共河南省委2021年度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四驻点指导组呈报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暨甘荣坤书记)意见书(暨举报信)》并附证据光盘。我的该项举报是涉及一起时长28年河南省平顶山市数十名政法队伍工作人员参与的打击迫害实名举报人的塌方式、系统性腐败窝儿案的特大案件,至今,距离中央政法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确定的六月底结束的时限已经过去三分之一时日了,河南省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四驻点指导组暨王乐新组长对我提交的举报事项仍无任何反馈。我通过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指导组网络公布的第四驻导组联系电话0375 2669266进行问询,我的话还没有说完,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就已经按下结束键。
  河南省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四驻点指导组暨王乐新组长此举,说轻了,是工作不作为。说重了,是与中共中央暨中央政法委对本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制定的“查纠整改,通过重点案件评查等方式发现案件疑点并由案到人倒查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决把害群之马清除出政法队伍,维护政法队伍肌体健康”方针政策对着干,顶风作案为平顶山市政法队伍里的腐败势力撑起保护伞。
  按照层级规定,我应当将该项对河南省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四驻点指导组暨王乐新组长违法、违纪问题举报至河南省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暨王国生组长。但是,我查遍了所有的信息渠道,却发现,河南省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并未通过网络或媒体公开发布“河南省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举报平台”。因此,我只能通过网络平台向河南省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暨王国生组长提交对河南省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四驻点指导组暨王乐新组长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并通过该平台将我对河南省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四驻点指导组暨王乐新组长与平顶山市委暨政法委对河南省委暨政法委二任书记先后二次就我的冤案平反善后安置工作安排阳奉阴违、软磨硬抗等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转交至河南省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暨王国生组长依法查处并将对我冤案平反善后安置工作提至河南省委政法委查证落实。

  举报人:许祁
  202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