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23年,是老虎潜伏手段高明?
  花玉喜





  9月25日,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天津市政府原市长黄兴国被以受贿罪判刑12年,并处罚金300万元。黄兴国从1994年担任台州地委书记起就开始捞钱,在天津任上也从未收手,黄兴国贪腐“潜伏期”长达23年。
  1994年至2016年,黄兴国利用担任浙江省台州地委书记、市委书记、浙江省政府秘书长、副省长、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天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委书记、市长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项目用地、职务晋升等事项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财物4000余万元。黄兴国大肆贪腐长期捞钱,“潜伏期”居然能达到23年,真的让人震惊!
  这些巨贪大蠹高官何以能长期“潜伏”?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贪官,很善于伪装自己,这是重要的一个方面:江苏盐城市原人大主任祁崇岳,一日三餐常常是稀饭馒头,长年穿一身灰色布衣,或是旧夹克。家里家电价值不超过两万元。他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谁会想到祁崇岳是在竭力装穷?就是这样的祁崇岳竟然贪腐长达11年,受贿250余起。岂会有人怀疑这样俭朴的官员?有的腐败高官善于在台上大肆喊廉:贵州省委常委、遵义市委书记廖少华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上提出“廉政五关”;谁会想到他自己过不了清廉这一关?这些大奸似忠的官员,的确带有很强的欺骗性,若不加仔细甄别,人们自然会被其表象所迷惑!当然,面对他们的伪装与表演,纪委、检察院相关官员不能被他们的表象迷惑!
  这些巨贪大蠹高官能长期“潜伏”,还因为一些纪检、监察部门官员,不关注腐败官员表现出来的细枝末节。一些纪检、监察部门官员只关注所谓的大案、要案、大动态。贪官们的大案、要案又岂是泛泛的一般下属、职工、百姓所能掌握的?却不知高官一些贪腐苗头,正是通过生活中的琐碎小事和细枝末节表现出来!正是这一切往往被我们的办案机关所忽视。腐败官员刻意伪装用心良苦,这样的腐败官员往往更可怕!
  这些巨贪大蠹高官能长期“潜伏”,还因为缺乏同级监督,同级装聋作哑不反腐。下级不敢反腐,抱着与己无关态度。这些巨贪大蠹高官能长期“潜伏”,还因为没有充分发挥群众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群众反腐难度太大,群众不敢反腐,腐败官员有恃无恐,给腐败官员腐败提供了最佳的腐败机遇期!这一切自然为多少腐败官员提供了长期潜伏的有利条件!以致让多少巨贪大蠹对腐败不以为耻,却以为荣,甚至互相攀比着贪腐!他们贪腐过程中比地位、职务,比楼房、别墅的豪华,比享受的档次、品位!
  腐败高官潜伏期长的并非只是黄兴国:十八大后获刑的90名大老虎中,像这样的超长“潜伏者”还有王保安、白雪山、申维辰等3只老虎。他们的潜伏期超过22年,成为十八大之后落马高官贪腐时间的最高记录。最早“伸手”的原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中国科协原党组书记申维辰,收受他人财物9541万余元;国家统计局原局长王保安,贪腐金额超过1。5亿元;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 白雪山受贿3886万多元。腐败高官潜伏期长,贪腐数额大,社会危害严重,也是必然的!
  贪官潜伏期越长,其所造成的危害越大。巨贪大蠹除了破坏一地的政治生态,增加日后的侦查取证难度外,还会让国家财产蒙受巨大损失。巨贪大蠹的腐败行为还严重挤压着当地群众、所在部门职工的生存空间,严重伤害党和群众的密切关系!巨贪大蠹的腐败行为严重影响着党的执政基础!
  为避免贪官长期潜伏发展成为巨贪大蠹,我们的反腐败必须注意防患于未然!反腐不能只捞浮起的不搅沉底的。因此,反腐更应聚焦贪官的潜伏期发力。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把贪官由小苍蝇养成为“大老虎”。不断揪出潜伏的“大老虎”;才能更好地震慑官场腐败;才能保持官场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