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天津法院枉法判决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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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天津法院枉法判决成功案例
天津法院在张葳、张天泰的操作下通过诉讼协助张崴、张天泰进行诈骗
天津三级法院法官在审理张葳、张天泰一家的各类刑事、民事中,在张葳、张天泰的操作下通过诉讼协助张葳、张天泰诈骗他人财物,造成法院枉法判决,有多个当事人、案外人未成年人被骗,形成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就因为张葳、张天泰有钱吗!就因为张崴、张天泰认识河西法院长刘毅容吗!
一、法院故意违反法定程序
本案诉讼主体认定错误,审判程序不合法,认定事实不清,非法剥夺申请人、上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反诉原告)陈仲英在法庭上陈述、辩论发言和行使诉讼的权利,歪曲法律,使用法律法规错误,四项判决超出诉讼请求,造成各项判决相互矛盾;法院在张崴、张天泰的操纵下故意违法判决,判决未标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反诉原告)陈仲英的反诉费5400元和执行异议费500元由谁承担。人民法院披着合法的外依,却干着非法的事。
二、判决各项超出了诉讼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造成判决相互矛盾;
依据(2011)二中民四终字第769号第五、六项判决,驳回上诉人张天泰、张葳的(腾房)诉讼请求,证明;(2012)津高民申字第240号裁定枉法判决,证明;原审、重审其它项判决和执行全部枉法;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第43、198、200、233条等的规定;包辟纵容了法院院长刘毅容、庭长杨树江、法官李庆刚、何利纯、刘卫平、吴狄红、张丽娜通过诉讼协助诈骗惯犯张葳、张天泰的诈骗行为,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天津法院披着合法的外依,却干着非法的事;国家赔偿法规定;返还财产和司法赔偿原则是执行回转的责任承担方式,应当赔偿当事人因人民法院枉法判决和枉法执行所受的各种经济损失,责令原申请执行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孳息。
三、刑事案;诈骗犯张崴操纵河西法院违法判决刑事
1、天津河西检察院“津西检(2001)刑诉字第343号张崴案件;
2、天津河西检察院“津西检(2003)刑诉字第××号催峥案,”
法官刘毅容没依法回避,给罪犯换律师,收钱物,非法从法院要了张崴的刑事案,和检察院打招呼,在张崴、张天泰的操纵下枉法判决;河西检察院、河西法院违反了刑法第399条的规定,河西法院和法官刘毅容并操纵检察院不抗诉。
四、河西法院院长刘毅容指使黑恶势力打击报复举报人
1、我向中纪委举报法官刘毅容、杨树江在审理张崴、张天泰一家各类刑事案件时故意枉法判决,刘毅容指使张崴、张天泰勾结民警李继业、王前、打击报复举报人,以刑事案的手段插手民间纠纷。
2、原审判决被撤销,重审二十二个多月不依法结案,我向天津高级人民妓院反映,天津高级人民妓院指使河西法院非法拘留15日,强迫我调解,我不同意。
五、另案;张崴多次一房两卖,又是刘卫平审理;
①、张崴,一房两卖案,河西法院刘卫平审合法吗? ②、张崴,一房两卖案,南开法院依法判决!
六、河西法院在审理张崴、张天泰一家各类刑事、民事案件时,在张崴、张天泰的操纵下法院一贯枉法判决。
我多次向天津高级人民法院举报“河西法院院长刘毅容、庭长杨树江、李庆刚、何利纯、刘卫平、吴狄红、张丽娜等法官在审理张崴张天泰一家各类刑事、民事案件时故意枉法判决,”天津高级人民法院不作为,还为枉法判决、枉法执行进行狡辩和推卸责任,天津人民法院披着合法的外衣,干着非法的事情,请求依法调查其违法、犯罪一事,以便天津高级人民法院改邪归正!
举报人、控告人;陈仲英,电话;15922170632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