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有客自鹏城来,事毕将返,为其饯行,酒过三巡,宾主皆已微醺,欲罢酒,客独不允,言称海量,众苦劝不止,竟自斟自饮,至醉方休。及宴散,抵机场,已晚点矣。醉酒误事,一至于斯。
     酒最能显露一个人的真性情,几杯下肚,平素道貌岸然的人,可以斯文扫地;开朗豁达的人,可以黯然神伤;沉默寡言的人,可以口若悬河;谦恭自卑的人,甚至可以傲视天下。若是过量不加制止,则痛哭流涕者有之,呆坐傻笑者有之,装疯卖傻者有之,甚而恶言相向拳脚相加者也有之。总之,几杯酒下肚,平素压抑的情感,大抵都会借着酒劲发泄出来。
  曾经有个朋友,特别贪杯,结婚当天,大概婚礼上酒未尽兴,礼毕竟不顾新婚娇妻,呼朋唤友畅饮而去,一周不归。及至家,离婚诉状也翩然而至,虽多方挽救,仍于新婚三周后领回了离婚证。因酗酒而离婚,并不鲜见,但新婚即离,却是闻所未闻,令人扼腕叹息。
     2009年2月14日在西方七国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闭幕后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日本财政大臣兼金融担当大臣中川昭一因醉酒而精神恍惚、屡屡失言,遭到全世界的耻笑,被日本国人称为“国耻”,回国后即引咎辞职。因酗酒而失业,时有耳闻,但地位如此显赫的,却是前无古人,恐怕也后无来者了。
     国人喝酒的历史相当久远,几已无可追溯。有史料记载的酒徒、酒鬼、酒仙很多,周朝的杜康、西晋的刘伶、唐代的李白。。。。。。其中最著名、最洒脱的,要算西晋的刘伶了。《晋书 列传十九 刘伶》载其‘常乘鹿车,携一壶酒,使人荷锸而随之,谓曰:“死便埋我。”其遗形骸如此。尝渴甚,求酒于其妻。妻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酒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伶曰:“善!吾不能自禁,惟当祝鬼神自誓耳。便可具酒肉。”妻从之。伶跪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仍引酒御肉,隗然复醉。尝醉与俗人相忤,其人攘袂奋拳而往。伶徐曰:“鸡肋不足以安尊拳。”其人笑而止’。 魏晋崇尚率性而为,刘伶生而逢时,可以‘携一壶酒,使人荷锸而随之,谓曰:“死便埋我。”’若在今时,嗜酒如斯,恐难逃被亲友鄙夷、遭爱人唾弃的了。
     把中国的酒文化称为国粹,实不为过,因为世界上还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像中国一样把喝酒融入到生活的点点滴滴中:红白喜事、迎来客往、官场应酬、商务礼仪、桃园结义、阴谋算计、风花雪月。。。。。。春风得意时可以举杯庆贺,穷困潦倒时则可以借酒消愁,杀人放火时可以鸿门摆酒,无论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似乎都可以通过喝酒解决。即使秋后处决,也要在行刑前先赐一碗酒,让囚犯酒后壮胆喊一嗓“二十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才手起刀落。中国酒文化之深厚,由此可见一斑。
     中国人喝酒喜欢劝酒,主人不劝酒,似乎不够诚意;客人不回敬,似乎也不够礼貌。于是你方敬罢我登场,几番下来,有的东倒西歪,也有的语无伦次,如此客人便觉得主人够交情,主人也觉得客人给面子,于是宾主尽欢,临别虽步履蹒跚,但依依之情,溢于言表。不过劝酒也有不成功的,有的被敬者耐得住性子,任你嘴皮子磨破,他自巍然不动;也有的被敬者酒量虽好,但似乎特喜欢被人劝,于是你敬他三分,他自小饮一口,就是不干杯,直把敬酒的急得脸上青筋迸现,恨不得求爷爷告奶奶叩头下跪了;也有的听劝,但多半是酒量不佳的,三两杯下肚,就酩酊入睡拜会周公去了。如此,敬酒的就分出了差异,面子便有点挂不住了。先是冷言冷语几句,几杯闷酒下肚,大抵就要恶言相向了,如果席间哪位不识相的说错话再激起点火花,拳脚相加也就在所难免。于是酒未尽兴,便不欢而散。隔日见面,碰到气量小的,兀自横眉立目,许就从此便绝交了。不过大多数还是尴尬一阵子,不经意间,哪天又在酒桌上称兄道弟、把酒言欢了。
     我不善饮酒,赴宴往往滴酒不沾,也不长于敬酒,偶尔的举杯无论姿势还是言语也常常与酒局格格不入,于善酒者而言,不免无趣,因此我一般也就对酒宴敬而远之,以免扫人酒兴。实在推托不了的,勉强赴宴也只能以茶代酒,象征性地举杯附和聊表敬意。如果在以前,你要是不喝酒,那就是不识抬举,开席少不了有人会来几句“量小非君子”之类的先冷嘲热讽预热一下,及至酒酣,粗言俗语便会对你喷薄而下,此时我多半会马上识趣地脚底抹油溜之大吉,以免精神受辱之余,运气不好身体再吃醉汉几下老拳,那就很不划算了。和以前相比,现在的酒席文化文明了许多。你不喝酒,虽然难免有点煞风景,然并没有人会强行劝酒,如果你以茶代酒,同桌生怕你是因为客气,往往会礼貌地问候一下是不是少来点?见你确实不喝,便不再勉强,然后各喝各的,谈天说地,其乐融融,宴毕宾主尽欢,临别依依不舍,这样的宴会,我喜欢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