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德城区人民法院曲培华利用职权,庇护其下属夏祥银,违法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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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王金花,女,住址:平原县王杲铺镇看水庄,身份证号:372422197912032441,电话,13355345531。
现实名举报:德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曲培华利用职权,庇护其下属夏祥银,违法办案,非法剥夺当事人申请法官回避的权利。蔑视法律,信口开河,完全不具备一个法官的基本素质,严重损害人民法官的伟大形象,我要求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冯本刚与罗振;冯本刚与王春雨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案件。详情如下:
1、因夏祥银审理的(2014)德城民初字第479号案和(2014)德城民初字第653号判决书存在枉法裁判等问题于2019年底经刘晓燕、孙斌、孙建训申请,进入再审,由德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曲培华担任审判长,在审理过程中,利用职权,愚弄各方当事人,信口开河,两次开庭,一次庭前会议,每次告诉我们使用的法律依据都不一样:第一次开庭告诉我们用2015司法解释18号文;第二次开庭又告诉我们用10号文,而且不允许我们说原一审法官夏祥银审理案子过程中的种种违法行为,说:“原来案子审理过程中的程序违法也好,实体违法也好,你们都别说了,这个案子已经进入再审了,您们再说那些我也不审,书记员也不会给你们记”两次开庭,一次庭前会议,他没有给我们对过一笔账,没有问过一句借款和还款事实方面的事,几乎是被申请人的代理人田洪健说什么他就听什么,说什么他就信什么,我们都弄不清他是审判长还是田洪健是审判长,而且和田洪健嬉笑弄骂,视我们为空气,临走的时候留下一句话“白白浪费我们的时间和精力,你们自己调解调解吧。”完全丧失了一个法官的尊严。
由于曲培华副院长在审理案子过程中的种种反常表现,让我感觉非常迷惑,再次翻看原审卷宗资料时,突然发现“当事人做到十个不准”的那一页上,分管院长签字处豁然写着“曲培华”三个大字,我才恍然大悟,于是于2020年11月12号,递交法官回避申请书,欲申请曲培华院长回避,因为书记员梁瑞敏不在,同办公室的其他人员告诉我曲院长的电话(2311968),打过去内容如下:
我说:“曲院长我要交申请您回避的申请书”
曲说:“不行,已经开完庭了”
我说:“上次不是庭前会议吗?”
曲说:“不是不是,证人来了,还是庭前会议吗?(注:这个案子根本就没有证人)
我说:“您坐在那里说的是:咱这次是庭前会议,不是正式开庭。
曲说:“不是不是,四次开庭您们都签字了,有笔录。”(注:两次开庭,最后一次是庭前会议,根本不是四次)
我说:“您的意思就是案子审完了是吧,那结果呢?”
曲说:“嗯,是。判决给再审申请人,你不是申请人,不给你。”
前两此开庭,人民陪审员都是中途退席,第三次庭前会议,人民陪审员根本就没有参加,我一说申请他本人回避,他立马回复我“不行已经开完庭了、、、判决了”。这更显示他利用职权包庇夏祥银,不客气的讲,如果现在有一个人来问问他案情,他可能都给不了一个完整的叙述,他怎么可能做出一个公正的判决呢?
曲院长作为原审案件审判庭的分管院长,负有领导责任,该案子再审的结果与其有直接厉害关系,作为一个分管业务的副院长,应该主动回避,不应该担任再审审判长。
里面附有我(王金花)在给曲送达回避申请时的录音,在他得知我要申请其回避时,回复的是‘不行,已经开完庭了’,但事实不是,他是在用其理由拒绝我的申请,因为就在11月18号让三位担保人去法院拿催费通知书,责令如果7天交不上诉讼费,就不再开庭出判决书,直接按我们自动撤诉处理。(同一个案子一审时的诉讼费是4万多,到了我们这里却是10万多)两种说法,一种是案子已经审完;另一种是交上诉讼费再开庭判决。(因为我们在再审时申请了诉讼费缓交,他明明知道担保人的工资每月都被执行走,只留500生活费,拿不出来,这是在逼着我们无路可走);但如果是后者的情况,我们还是可以申请曲回避的,但法院对我的申请并没有任何反应,(因为11月14号申请曲回避的申请,虽然曲不接受,但我已经通过邮政邮寄给德城区法院的韩秀海院长和中院的孟祥刚院长)依然任曲愚弄百姓,胡作非为。
自此案开始执行,我们(孙斌、孙健训)的工资和房产一直被法院冻结划走,区法院完全无视我们(孙斌)家里有患病的老人和刚出生的孩子,(孙健训)每月只给我留500元的生活费,且年底领取,我们两个均因此案的怨判,妻离子散。
从以上事实可以看出,曲院长审理这个案子的态度极不端正,极不严肃、极不认真,知法犯法,愚弄百姓,从一开始就有私心,就有庇护夏祥银的动机,所以才在审理过程中处处为难我们,严重违反法律程序,违法办案,使我有冤没处诉,万般无奈,才写这份上访信,望各位领导明察秋毫,(有两次开庭,和一次庭前会议的视频)您们可以到德城区法院调取查看。
以上我举报的详细情况,保证全部属实,请领导严格执行中共中央从严治党,严查职务犯罪,严惩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正风萧纪等有关精神,一旦查实,将这些违法乱纪分子严惩,为我主持公道,给我们家人一条活路,万分谢谢!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