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百度新闻网,3月1日,南京市检察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犯罪嫌疑人仇某明批准逮捕。
  2月20日,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发布通报: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网民“辣笔小球”在新浪微博发布恶意歪曲事实真相、诋毁贬损5名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违法言论,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南京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于2月19日晚将发布违法言论的仇某某(网名“辣笔小球”)抓获,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2018年我国正式施行的英雄烈士保护法就庄严宣告,国家和人民永远尊崇、铭记英雄烈士为国家、人民和民族作出的牺牲和贡献。
  2021年3月1日我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明确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纳入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人打着“还原历史”“寻找真相”“重新评价”等幌子,歪曲、否定历史,诬蔑、诋毁英模人物。从“质疑”黄继光,到制造谣言丑化刘胡兰和“狼牙山五壮士”,一些人把否定历史当时髦,以解构崇高为能事,将民族英雄、革命先烈污名化。这些人数典忘祖,肆意歪曲历史、亵渎英雄先烈,影响大众认知、伤害公众情感。
  网络世界,追求自由、张扬个性无可厚非,但是追求自由不能没有边界,张扬个性不能冲破道德和法律底线。一些人拿英雄开涮、拿历史说笑,将恶俗当噱头,以追逐点击率和一己私利为重,这是缺乏基本的历史常识和人文情怀的体现,亵渎了英雄、玷污了经典,为世人所不齿,更为法律所不容,必须让他们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代价。
  英烈们用鲜血、生命捍卫祖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其名誉、荣誉不容诋毁。我国刑法修正案已正式实施,法律之剑高悬,无良的“辣笔小球”们,该闭上你们的臭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