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冯静现象”的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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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冯静现象”的剖析
有人问:“什么是辽宁鞍山司法界的冯静现象?”
答:“冯静现象就是现实版的法官保护老赖的‘官赖勾结’现象。”
目前,在全国司法系统和法院,都存在着判决之后执行难的现象,这种现象当然会引起国家高层的高度重视,全国都在声讨老赖,出重拳打击老赖,但具体到单个案件的执行中,仍然是重重阻碍,步履维艰,这其中一是有老赖转移资产、死猪不怕开水烫等等“赖相”,二是有司法界的个别害群之马,为了一己私利,与老赖相互勾结,一起坑害老百姓。由于这些老赖和腐败法官的存在,造成了社会的不和谐,法院威信降低,群众利益受损,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最后导致了人们对我国法制中所倡导的“公平、公正、公开”就像一个笑话似的不信任。就像辽宁省鞍山市的法官冯静、刘德玉等司法界的害群之马成为老赖王守尊的保护伞,在当地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这些情况,作为鞍山市铁东区法院的执行庭庭长的冯静与刘德玉自然是心知肚明。
那么,既然知道现在的大环境如此,作为一名法官,为什么还居然胆敢将老赖保护起来,不仅将其藏在家中,还与其同床共枕;手把手教其种种赖账手段?究竟是什么使她们如此胆大妄为?
究其根源,就是一个“钱”字在作怪。鞍山法官冯静、刘德玉等为了能够得到老赖王守尊的金钱,不惜以身试法,明目张胆与法院判决对抗,明目张胆甘愿做老赖王守尊的保护伞。
其一、冯静与海城法院的陈清泉式的人物刘德玉等人关系特“铁”。倘若海城法院内没有贪赃枉法的陈清泉式的人物,冯静出马也不会取得预期的效果。
其二、冯静身后还有靠山为其提供保护。这就像《人民的名义》中,那个京州市法院副院长陈清泉,不仅敢于贪赃枉法,还敢公然嫖娼。自以为:即使被抓也有人捞我。
其三、脸皮特厚、胆子特大、常干违法乱纪之事,自认为一切都无所谓。即使被人发现也没什么。
其四、花老赖王守尊的钱太多,老赖被抓,不出手相救显得不够意思,容易拽出罗萝卜带出泥,所以便铤而走险,不顾后果。
如此一来,在冯静和刘德玉等人的强有力保护下,老赖王守尊便可以逃避了法律的惩罚,至今仍然整天躺在腐败法官冯静的温柔乡中过他的舒心日子!
常言道:百密一疏。冯静、刘德玉等人错误地估计了老百姓为了维护合法权益而敢于拼命的力量,错误地估计了全国的形势。在全国扫黑除恶和反腐败风暴中,在出重拳打击老赖的形势下,她们这种逆潮流而动地保护老赖的做法,必将付出沉重地代价!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9-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