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辉县市金天问王振龙等涉黑案至今已有一年多了,坊间传闻议论纷纷,莫衷一是。出于一位老文字工作者道德良知和多年养成的职业操守,一直想反映河南省辉县市金天问王振龙等涉黑案有关情况的认知。
  我在工作期间就多次采访过王振龙,与王交往已有二十多年了,深知他是一个脚踏实地、诚实守信、干事创业,富有爱心的农民企业家。

  

  王振龙有超前的经营眼光,早在二十多年前就预料沉寂千年的乱石荒滩蕴藏极大价值。在加工花岗岩大理石的同时,逐步向机制砂行业发展。当他看到国家加强环保治理,又计划转型高效生态农业和休闲旅游产业,投资建设宾馆和冷库。王振龙在砂石生产经营中,始终坚持良性循环发展、逐步把荒滩改造成良田,已再造数百亩耕地并种植了桃树、核桃树等经济林果。

  

  王振龙是一个有社会责任心的企业家,随着企业规模扩大,直接、间接提供就业岗位近千个,安排500多名附近农民到企业工作。在一次采访王振龙时我问他,企业做这么大还这么辛苦到底是图个啥 ?他说,说好听点儿是社会责任,说不好听是骑虎难下,企业有这么多员工,每个员工身后都是一个家,为了让员工有活干、有事做、有收入自己只能义务反顾干好企业。其实,个人才能消费享受多少啊!熟悉王振龙的人都知道他的座右铭是“终身不做亏心事,脚踏清白度生年”。从这些言行,可以看出王振龙的坦荡胸怀和责任担当。王振龙对社会上老百姓特别好,谁有困难都全力帮助而且不留名。据我所知,近年来,他仅奉献爱心捐款捐物就有五十多万元。

  

  这次王振龙因生意竞争、遭人妒恨,被追究刑事责任,并非是他犯了什么十恶不赦、伤天害理的滔天罪行,而是企业发展过程中得罪了同行竞争对手。商场如战场,发展靠竞争。在企业发展经营过程中和同行发生纠纷矛盾实属正常。王振龙在处理纠纷矛盾中经常告诫员工要相信政府,依法解决,千万不要有过激行为。但是,王振龙企业员工很多,有时发生纠纷难免有处理不当,甚至触犯法律,但并非是王振龙指使的黑社会性质犯罪。

  

  王振龙连续几届当选辉县市人大代表,没有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前科,没有可能一夜之间就成了涉黑犯罪组织的领导头目。王振龙经过多年创业积累了一定数量的资产,全部投入生产经营,没有隐匿任何资金。目前,就连小女儿上学费、律师费都是亲朋好友举债维持。不仅如此,失去人身自由的王振龙头上还压着企业经营时欠下的五千万元左右的外债。若王振龙真是涉黑犯罪头目他不可能不留后路,让自己家属有好些的生活。

  

  在案件侦查期间,王振龙涉案被查封资产,任何人不得转移变更产权,应当依法随案移送查封的财物。可是辉县市有关部门却将查封的评估超亿元的成品砂石以八千八百多万元的价款强行拍卖,拍卖所得又以扣税的名义几乎扣完。人有罪没罪,罪有多大,法院还未判决,涉案财物就没有了。有近亿元的利益左右,谁又能保证侦查办案的公平公正。明眼人一看便知,是资产给王振龙带来了灾难。
  与此同时,个别无良新闻从业人员,在网络、报刊上发表虚假新闻,故意抹黑王振龙,从而达到整垮王振龙的目的。网络、报纸上在王振龙被采取强制措施前后所发表的文章我大都仔细研读,很多文章颠倒黑白、捕风捉影、攻击性强、任意夸大事实,稍有新闻常识的人一看就是彻头彻尾的虚假新闻。“真、新、美”是新闻的三大要素,“真”排在首位,若新闻失去真实性,也就失去了新闻的生命。

  

  王振龙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特别是先后两次公开庭审后,我实地多方调查了解,力求得到事实真相。关于辉县洪洲乡西土楼村与上八里镇白古潭村的地界纠纷,我调查了历史土地现状文图资料,访问了诸多当地知情人士,经现场逐地块指认,套合卫星图了解到了两村地属界线。辉县市上八里镇白古潭村与洪洲乡西土楼村分属两个不同的乡镇,既有村界又有乡界,地界非常清晰明确。王振龙是依法在洪洲乡西土楼村承包的荒滩土地,合同也经过了村两委会和法院及乡里的见证认可。
  众多关注王振龙案的社会各界朋友均认为此案有很多争议存疑之处,并非是一些表象证词就能把真相准确反映出来。当地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英模人物说,如果王振龙是坏人,全辉县就没有好人了。在一次聚会后辉县诗词学会一很有正义感的诗人,谈起王振龙案件时当场写道:
  扫黑除恶重大冤,
  优秀民企坐牢监。
  经营发展有不当,
  罪行法定疑从宽。
  安置就业助民富,
  递增税收乐义捐。
  百口莫辩一招错,
  何日才见包青天。   
  真诚希望人民司法机关通过表面现象,透析问题实质,还原事实真相,切实杜绝冤错案发生,依法公平公正处理王振龙等涉黑案,给王振龙等一个令人信服、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判决!
   
  (良文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