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础性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室工作人员,在信访举报工作中,必须努力做到: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群众满意为唯一标准。进一步扎实做好信访举报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切实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底数清。
  加大信访举报法规的宣传和引导,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重视运用大数据思维,深化综合分析职能。对信访举报件做到更细更实的分类登记汇总,进一步加强关键数据指标的采集;认真对待来电、来访群众关注、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到主动发声、正面引导,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切实做到将一些矛盾第一时间化解在萌芽状态。
  具体工作中,“三措施”做好信访保障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一是畅通举报渠道,重视接访工作,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处理群众来信,仔细接听举报电话,准确把握受理范围,第一时间将业务内信访件录入台账,严格摘录反映内容,确保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及时准确受理。二是坚持即收即转,录入台账后,针对业务内线索,第一时间召开信访研判小组会,研判会后及时进行分流转办,确保各级管理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及时处置。三是及时反馈沟通,针对实名举报,反馈工作坚持做到了“三问”。“三问”即一问信访问题是否处理到位 ;二问案件处理是否满意 ;三问信访人是否还有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疏导和解释工作,防止信访问题死灰复燃造成重复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