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刘战窃取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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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刘战窃取重要证据导致泌阳县铜山乡群众失去上诉机会造成严重损失的
反映材料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叫苏广坡,系驻马店泌阳县铜山乡曹庄村委人。电话:15978821504身份证号412822195409305516
我叫王书彦系驻马店泌阳县铜山乡曹庄村委人电话:18300716933身份证号412822196302285513
我们代表曹庄村委苏一组、二组全体村民,反映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刘战窃取我们的证据材料,导致我们官司失败,失去上诉机会。
2017年4月份关于我村民组与肖庄村委韩庄组的因林地官司在驻马店驿城区法院审判,一审我们胜诉。韩庄村民组不服上诉到驻马店中级人法院,我们败诉。
2018年10月我们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开庭时才发现我们卷宗内的一份重要证据丢失。(由刘战和泌阳县林业局杨国成和被上诉人王书彦、苏广朝、王书奎现场指认并签字由中级人民法院制作“现场勘测图”缺失),导致我们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庭审结束后,我们立即到驻马店中院找到刘战追要,刘战告诉我们说“你们要这没用”,我们才知道是刘战没有把这个重要证据提交给省高院,我们多次向刘战索要,他糊弄我们说,纸张太软没有塞进去,丢失了。
这份证据是驻马店中院组织诉讼双方现场指认双方签字的勘测图,凭此证据驻马店中院直接可以维持驿城区法院的判决,而刘战不知是出于什么目的,藏匿这重要证据导致我们矛盾加剧,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
请求上级领导给我们做主,查处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刘战,还我们一个公道。
反映人:泌阳县铜山乡曹庄村苏一、苏二组全体群众附:(全体村民签名指印)。
2020年5月15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