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分局九里堤派出所原副所长潘丽(警号008203)故意打人致残案
  本人:雷建芳,女,49岁,户籍地,四川省邛崃市高埂镇高埂村2组。身份证号510130197111281921,电话15680730098
  (1)被举报人:左正,原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局长
  (2)被举报人,王峰,原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分局局长
  (3)被举报人,原成都市金牛区分局九里堤派出所副所长潘丽(警号008203),原教导员罗传林(警号008081 )
  请求事项:
  (1)依法举报查清控告人雷建芳案真相,并依法追究打伤举报人雷建芳做案凶手其他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2)依法追究放纵罪犯,渎职失职,不作为,乱作为,胡作为,慢作为,打击报复,滥用职权等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依法挽回被害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四执法机关渎职给控告人雷建芳造成的一切损失应依法给予赔偿。
  事实与理由
  (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分局九里堤派出所原副所长潘丽(警号008203)故意侵权伤害,致使控告人受伤的犯罪事实
  控告人雷建芳因家庭所事,2012年9日15日晚上,我到西南交大维修集团找吴上勇要孩子。他不理还辱骂,于是我们就发生了抓扯,随后被九里堤派出所警察带到派出所解决。要求找到孩子,警察询问前夫他说不知道孩子的下落。一我雷建芳听到后精神失控脑子一片空白采取自杀行为,警务人员可能感到极大压力不知是何原因该派出所副所长和三位警务人员残暴的打了我一顿,用举头打我的鼻梁骨打断。大小便失禁,他们用残忍的手段把我打残,带手铐,关押我20多小时不给我治疗。
  (二)、后我多次找他们治疗。他们都不理,教导员罗传林还把我和姐又软禁在询问室里几个小时,使我留下后遗症。
  (三)、2013,2014年我在北京投诉之间我当地都把我送到九里堤派出所解决,也多次软禁在金宇酒店里。在最后一次送到九里堤派出所所长饶晓燕说给你20万,我不同意,我说我要个公道。(四)、2014年5月31日我在北京投诉汪建泼他把我雷建芳从北京带回双流机场下机出门后邛崃市高埂镇派出所所长王永红和汪建泼等几个不名身份人员把我送到邛崃市公安局里。又来几个不名身份的人威胁我,抢了我手机,手镯和三千元。后
  软禁,公安和政府人员天天找我谈九里堤派出所打人的事赔偿我20万,我坚持不同意。还我一个公道,2014年6月5日中午1点左右所长王永红叫我喝茶,坐下不到10分钟就来一辆无牌照车,下来3个蒙面人带着枪喊到雷建芳你被捕了。当着所长王永红的面给我带上黑头套和反手铐把我带走。不知把我带到什么地方有个很小的屋子里威胁我,你不老实我们打死你。6月6日逼迫我在邛崃市高挭镇派出所,有成都市金牛区分局信访局徐某(警号008398)和九里堤派出所所长饶晓燕(警号008379),邛崃市公安局人员,邛崃市高埂镇政府汪建泼,陈利君,所长王永红等。逼迫我签下不自愿的息诉息访,我没收过一分钱。
  (五)、2014年8月16日我在南京旅游,被邛崃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带回双流机场后。被十多个不名身份人员带到邛崃市牟礼镇派出所关押20多小时带手铐,脚链,坐老虎凳,汪建泼和陈利君又把我转到天台山镇大和乡供电所关黑监狱在里反带手铐8天。敲掉我的牙,陈利君威胁恐吓我必须要收下20万元息诉息访费。这是陈利君渉下圈套要要陷害我敲诈勒索罪关到11月13日在黑监狱生不如死。
  (六)、2019年11月20日10点左右我在邛崃市市委投诉,在市委门口被警察抢了我的手机后带上警车,警车里抓了十多个人不让我们说话,我说话警察就打我雷建芳一耳光。送进了邛崃市公安局里,1点左右放我出来。我在公安局大门口拔打12个报警电话没有人出警!
  综上所述,事实清楚,望中央及各级领导予以重视,责成有关部门彻查这一借执法为名大打出手、至控告人受伤、剥夺老百姓生命的事件:依法严惩渎职失职、包庇放纵罪犯的所有责任人:铲除清理四川省公安队伍里披着公安的皮、不作为的公安:还法律的尊严!还受害人公道!敬请正义媒体和社会各界给予关注!


  控告人:雷建芳
  电话:15680730098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