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审计、评估及测绘机构等中介机构选聘及工作成果情况
  1、中介机构选聘情况:破产重整需对债务人资产情况进行审计、评估、在建工程测绘,以此作为破产清算或者平常重整制定债权清偿方案的依据。管理人于2019年8月份分别组织了对审计、评估、测绘机构的邀标、投标,每个机构均向三家机构邀标,并与2019年8月28日进行开标及评标,现场评选出三家中标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1)、中标审计机构为桂林工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标审计内容为:对安模公司财务账簿不全部分进行补充代理记账,作为破产清算审计依据;对公司进行清产核资并出具审计报告(包括帐内及帐外的清理核定),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核。
  (2)、中标评估机构为广西科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中标评估内容为:对安模公司名下位于桂林市机场路大圆盘的吉安龙城项目一期、二期土地及地上建筑工程进行资产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3)、中标测绘机构为广西锦图测绘有限公司,中标测绘内容为对桂林市临桂区机场路大圆盘的吉安龙城项目一期地上建筑工程进行测绘并出具测绘报告。
  安模公司目前除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外,仅有部分现金资产及可变现资产,但暂不能处置,故暂无费用支付,须由中介机构先行垫付费、开展工作并出具报告,费用等待破产重整或清算获得费用再进行结算支付。
  2、中介机构工作成果情况:(1)、测绘成果:根据广西锦图测绘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出具的吉安龙城一期项目《房屋面积测算报告》:一期项目实测建筑面积为55093。13平方米,房屋套数373套,其中1楼1 1层、2楼、5楼、6楼1 2层3楼1 4层商业实测建筑面积5630。02平方米、1楼2 18层、2楼、5楼、6楼3 18层及3楼5 18层住宅实测建筑面积36995。06平方米、半地下室和地下室实测建筑面积11740平方米。详见测绘报告摘要。
  (2)、评估成果:根据广西科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和《土地估价报告》:安模公司位于临桂区机场路北面、国道321线西南面吉安龙城项目土地使用权证面积14421。3平方米,评估单价为3140元平方米,评估总价为4528。29万:一期在建工程总价为人民币8985。50万,两项合计为人民币13513。79万元。以上评估报告包含所有已销售、未销售面积和沙塘村联合建房面积。详见评估报告摘要。
  (3)、审计成果:根据桂林工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出具的《桂林市安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审计报告》,安模公司破产重整审计结果为:截止2019年6月25日总公司和分公司汇总后的资产负债表中资金账面金额54403094。56元,审计调整48083470。266元,调整后账面金额102486564。82元,负债账面金额121208691。14元,审计调整41186671。53元,调整后账面金额162395362。67元,清算损益(所有者权益)账面金额 66805596。58元,审计调整6896798。73元,调整后账面金额(资不抵债) 59908797。85元。详见审计报告摘要。
  (五)关于管理人工作费用及破产费用垫付情况
  鉴于此次破产申报及审核工作量较大,逐项破产工作需要同步配合进行,包括同步开展财产调查、债权审核及测绘、评估、审计等工作,方能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向债权人提交财产状况报告、债权审核报告、债权表及审计评估、测绘报告。由于安模公司仅有部分现金资产及可变现资产,但暂不能处置,故暂无任何费用可供支付破产费用,管理人一直在垫付相关人工费用、场地租金、行政办公费用、差旅、财产调查、会务等费用开展工作,审计、测绘、评估中介机构等费用开展工作。自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11月30日,管理人共支出(或预计支出)工作费用(不含管理人报酬)人民币438668。92元。具体费用表如下:
  序号
  费用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备注

  1
  审计费用
  158600
  审计机构已完成工作并提交审计报告,尚未支付

  2
  测绘费用
  62711
  测绘机构已完成工作并提交审计报告,尚未支付

  3
  评估费用
  120570
  评估机构已完成工作并提交审计报告,尚未支付

  4
  前期办公费用
  70787。92
  含刻制公章、房租水电、通讯、资料保管、送达费、印制等费用,已实际发生并由管理人垫付

  5
  留守人员费用
  10000
  暂定留守1名安模公司员工协助配合管理人及中介机构开展破产清算核资、财产调查及债权审核工作,工资按2000元月(税前)。已于2019年7月开始配合工作,暂按兼职5个月计工资。尚未支付。该费用随时间延长将继续增加

  6
  交通费用
  6000
  已实际发生并由管理人垫付

  7
  会务费用
  10000
  已实际发生并由管理人垫付

  合计

  438668。92


  注:本费用表截止至2019年11月30日破产工作费用,管理人报酬未计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