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聂琳峰被恶意诽谤敲诈勒索公司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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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我北京木古拉国际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现某些人为了达到个人目的,采取不正当的手段,非法在一些网站发帖对我公司旗下艺人聂琳峰进行恶意诽谤、诋毁,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形象和信誉,给我公司带来巨大的形象损失。我公司提醒大家不要相信某些个人行为和非法小网站的任何负面消息,一些个人和非法小网站的恶意攻击就是为了敲诈我公司艺人聂琳峰钱财,对此,我公司郑重声明:聂琳峰属我公司的旗下艺人,其人品是有目共睹的,为人真诚、低调和善,并致力于慈善事业,被歌迷冠以中国好男人称谓,一直以来我们都合作的非常愉快。多年来一直受到圈内人士好评,从来不存在任何问题及其他纠纷。
对于近期网上出现恶意攻击我公司艺人聂琳峰事件,经我公司法务部调查后认定其为某些个人的恶意诽谤行为,其内容纯属虚假杜撰,已经将内容截图备案!希望歌迷朋友大家以往支持聂琳峰,不要随便相信网络一面言辞,一起诋毁对歌手聂琳峰的造谣。
俗话说: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做为一个公众人物,肯定会遇到恶意中伤这种事件。遇到诽谤,是很让人难过的一件事,这种无中生有的栽赃陷害往往比被人当面骂一顿更令人气愤。
此行为已触犯以下罪行,我公司蒋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
1、根据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2、对方要求给钱解决问题,不给钱号称用‘呼死你’软件打到给钱为止。相关同僚可以到百度搜索【新型诈骗冒出 电脑程序“呼死你”要求汇款 】了解相关诈骗手段。
北京木古拉国际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始终以优雅的形象和聂琳峰这样的优秀艺人一直受到赞赏和信赖!我们坚决抵制恶意诽谤、损害北京木古拉国际影视文化公司信誉的非法行为。对于个别人的匿名发贴诽谤、诋毁等非法行为,我们要求发贴人和相关网站马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否则我们将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依法严格追究诽谤、造谣者的法律责任。(注:我公司已经咨询相关法律,只要我公司提出报案,司法机关将配合调查!) 我们欢迎社会各界对北京木古拉国际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业道德进行监督!
特此声明
北京木古拉国际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1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