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城区法院执行局不执法【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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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龙兴化纤公司出售的设备29项存放在黑龙江地丰涤纶院内,地丰涤纶不配合法院及设备所有人拉运设备。龙兴化纤将地丰涤纶起诉到阿城区法院,对29项设备进行了财产保全,阿城区法院出了已生效的保全裁定(2020)黑112 民初3623号。后阿城区法院执行局付志强局长带两位法官到现场对设备进行查封,地丰涤纶人员不让法官进入,拦截警车,爆力抗法,不给开门,付志强局长当场给地丰涤纶法人王军打电话,王军不让进入查封,扬言只有阿城法院院长让封才行,后付志强带执行法院应付了查封工作(没有对保全的29项设备查封),后所有人就回法院了,现已过48小时法定查封期限。这种执行形为无法保证依法被保全的29项设备安全。
后当事人找付志强局长,他告诉当事人他不管这个案件,是院长让他去现场看看情况,让当事人找阿城区法院院
长,当事人给李院长打电话不接,区法院大门也不让进入,当事人无处诉求,也不知找哪个部门。
人民法院执行局拿着已生效的执行裁定,对爆力抗法人员无任何措施及办法吗?人员法院为人民,人民的合法权力呢?还是另有其它原因呢?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