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各位看见的好人们:帮帮我这个1947年11月出生的70多岁的叶姓老年人,让云师大实验中学建设路校区的陈光群老师(好像是政治老师,电话:1597332。)去把租住我家期间未交清的三个月水费¥1331。70(含违约金)结清(2019年9月、10月、11月)。陈光群‘老师’一家曾租住于我家位于云南省昆明市龙翔街大羊巷28号2 102室的房屋内,共租住约三年不到(小区住户及工作人员可以作证),2020年5月底满租搬至自购新房内居住,她们搬走时,因我和老伴岁数大、身体又不好、还不在昆明市区生活,子女工作又忙、疫情期间不便外出等原因就没有亲自去办理交接,只是请别人代办。最近昆明自来水有限公司通知(1830940)我们在2019年9月、10月、11月期间有水费欠缴,已被停水(我们问为什么之前不通知也不停水,答复:疫情期间全国统一要求:不让追缴、停水电,是2020年11月才开始的。),我们就打来电话给陈“老师”,毕竟那是她们家在住期间产生的费用,开始她不知道是要说让她交钱的事情,声音还好听,后来就不开心说不关她的事情了,让我们找法院或者找她们校长,看她们校长会不会开除她,看谁能把她怎么样?我只想说,这个世界应该还有天理的吧?学校的老师是要教书育人的,就算她不顾给她的子女做了坏榜样,不怕折了自家长辈的福寿、损了自己的福报,那么云师大实验中学建设路校区的学校领导也不怕当初招聘了这样的害群之马会影响学校声誉吗(还是她在学校本就有后台、靠山,所以才敢说谁也不能把她怎么样那样的话?还是学校只管升学率,而不管教师的德?)?在那个学校就读的孩子的家长及未来也许会到那个学校就读的孩子家长们,你们就不怕千辛万苦、费钱劳神将自己的孩子送入拥有那样素质老师的群体去培养,会被误人子弟的吗?我们老年人平时收入有限,还要购药服用,本来有个房子出租可以添补一些生活,谁知道碰到这样的人和事(无赖得一点都不像是受过高等教育的老师。难道她当初在高等学府接受的是欺负老弱那样的专项教育吗?世间还真能有这样的学校?)。我只求看见的好心人们能帮帮忙,让相关部门和人员看见、知道、并重视、协助解决这个事情!… …就算最后的最后我被迫拿部分药费去交了那笔钱,也希望大家帮助我实事求是的原文相传(不要歪曲和诽谤),让更多的人都知道我所遇到的这件事和这种人(有钱买新房装修住的名校老师,却没钱交自己全家老小用过的水费,要让我这种老年人拿药钱去交了给她占便宜。),让更多的单位负责人多加注意,在招聘员工时不要只重视专业技术,要德才兼顾,不然什么时候被这种害群之马影响到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