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9日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猴场乡仙俄村二组驾驶人王峰,驾驶贵BA326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贵B0875挂号重型普通半挂车,由威宁县方向往水城县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贵烟线290公里处,(小地名山王庙)处时碰撞并碾压行人陈友递,导致陈友递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由威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警勘查现场,事故发生地就在威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二中队门口,陈友递虽然是被王峰驾驶的贵B0875号重型半挂车碾压死亡,但是造成此次事故主要原因是由威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二中队拦截超载车辆停放T字路口违法行为导致。

  一,交通警察大队对死者陈友递的事故分析错误,道路停放的车辆实则为威宁县交通警察大队二中队拦截处罚的车辆,二中队对车辆进行超重处罚时,未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停放,警告标志及其它道路交警安全标志,导致陈友递从停放车辆尾部来看属于视线盲区,导致陈友递过马路时被王峰驾驶车辆碾压,司机王峰也在视线盲区。

  二,威宁县交通警察大队在T型路口进行拦截车辆时该行为就已经违法,在T型交通路口,威宁县交通警察大队二中队不但没有按照规定及时疏通路口,能有效的让路口保持畅通,安全驾驶,还在该处拦截车辆停放。

  三,威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驾驶员王峰及死者陈友递承担本次事故同等责任,威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二中队完全避开所有责任,拦截车辆停放车辆都是从六盘水市往威宁县方向由东向西行使,威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未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下照片为现场照片以及司机口供交警队收取司机现金照片。

  期间向威宁县纪委,威宁县公安局,毕节市信访局,贵州省信访局,贵州省纪委反馈威宁县交警二中队的违法行为,无一个部门做出回应。难道就让这样的人民公安,滥用职权,为非作歹,没有一个部门来管他们嘛。还是官官相互,不求点赞,只求转发,让更多的人看到,交警队的为国为民,怎么执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