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云南省党委政府
  看看富宁县公安局、富宁县检察院、文山州检察院经办案部门和经办案人的杰作。认可了强拆,还说不是故意,为什么侦查了不清点,还叫人家清点,实质他们根本不会给人家清点,一清点砸、埋、抢、烧、毁的真实数量就出来了,实质丢上垃圾车上的货以被他们们变成有毒有害货物,他们叫环卫工丢下,如果你真的拿来卖出,消费者中毒和死亡,就中了部份掌权腐败贪官司法机关邪恶黑势力作案设的陷阱圈套,达到了他们保刑事,乱民事,抗法、害民、乱法、要没权没势的受害人无家可归,永无审冤的目的。现经几年历史证实,货物的确变成有害有毒货物,停放在几年都无人捡的垃圾,报案经富宁公案局为保周以梅等刑犯罪作案团伙避罪,拖一年之久了,雨打日晒,冯继忠戴手套挖出看是臭气熏人的垃圾,而冯继忠的公安局上建议书是怎说的,田蓬供销责任有限公司周以梅、陈美芬等2014年5月14日,纠集黑白二道三十多人对唐银连家合法承租的仓库违法暴力抗法强行违约强拆,那么多人强拆,而冯继忠的公安局上建议书恶口咬说拉来给受害人,受害人不给动,在证据面前,后又说后来民工烧了。经慢长的历史上证据见证,富检认可了那么多货物只有三仟多元。文检,明摆上司法机关,公安检察机关作案团伙蛇鼠一窝。经慢长的几年验证,地方腐败官员、司法机关、公检法经办案部门和经办案人,铁证合伙乱出真相,他们自己深深地证实弄虚作假,不但是保护伞,并且成为公开抗法、乱法害民帮凶屠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