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湖南锡矿山闪星锑业公司非法炼铟、非法排污造成我经营的新化县桑梓镇洪竹渔场直接经济损失170余万元,并致我二岁多的小女儿铅中毒、老婆和一位弟弟致癌。我于06年年底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惨重的损失以及近四年的艰难诉讼,使我倾家荡产,负债累累,但官司历经二次一审判决,湖南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腐败法官知法犯法,严重超过法定审理期限不予依法终审判决。走投无路之下,去年8月份我通过互联网向国务院、中纪委揭露控告了闪星公司严重污染犯罪以及为了掩盖罪行巨额行贿的事实。国务院李克强副总理批示查处。湖南省委省政府以及娄底市委市政府督促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尽快予以判决结案。我数十次借高利贷做路费跑娄底市中院跟主管民事的常务副院长李萼清求情,要求中院依法终审判决。李萼清副院长先是以李克强副总理有批示,要跟娄底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而领导工作忙没时间听取汇报为由将审限拖过了法定审限三个月;然后又公然以中央领导有批示为由,这件案子要判决必须要有省政府的书面指示。我数次向李萼清副院长请求依法判决,李院长说他们法院无能为力,首先要我去找娄底市政法委一个刘中青主任,又要我去找省政府要批示,如果我再去中院找他纠缠,他将拘留我!通过重审后我的案子在娄底中院二审也已经超过法定三个月的审限整整半年了,李院长以中央领导有批示为由公然强奸法律并将自己的法定职责让湖南省政府、娄底市政府去承担行政干扰司法的责任!
  恳求全国人大、国务院、中纪委、最高院、督促娄底中院依法将我这件案子下判了结,查处腐败贪官李萼清,还法律尊严,体现以人为本建设和谐法制社会的真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