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中联重科为了达到裁员的目的,假意鼓动员工在全国六个省(江苏、湖南、山东、宁夏、内蒙、新疆)入股建立新公司,等员工入股完成后,以入股协议相关规定为名强行解除入股员工的劳动合同(入股签字时只有最后一张纸,大家对协议内容根本不知晓),2013年7月我向湖南省劳动仲裁委提起诉讼,历经五次开庭(仲裁两次,其中一次追加中联重科、中联重科工程起重机公司为共同被告,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四次审判(湘劳仲案【2013】213号、岳民初字第01539号、长中民四终字第02498号),之所以发帖,是因为中联重科的行径十分卑鄙无耻:
  1、违法劳动法裁员也就罢了,为什么还设圈套让员工掏钱入股。然后以入股的名义让员工净身出户。
  2、整个诉讼阶段,中联律师百般狡辩,谎话连篇,法院系统统一站队,指鹿为马,让普通的劳动官司持续了一年半还没有结论。
  中联重科作为国企,把三一赶走了,把员工赶走了,还有没有起码的底线??是谁给了中联重科这么硬的底气,可以跨省抓人,也可以随意践踏劳动法,中联重科背后到底是哪个大老虎在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