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发生的前提必须是“民不聊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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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当初由专-制君主来完成,可能使我们有朝一日发展成为一个自-由民族,而以人民主-权的名义并由人民进行的,不可能使我们成为自由民族。" “假如将来有一天类似美国这样的民主共和制度在某一个国家建立起来,而这个国家原先有过一个独夫统治的政权,并根据习惯法和成文法实行过行政集权,那末,我敢说在这个新建的共和国里,其专横之令人难忍将超过在欧洲的任何君主国家。要到亚洲,才会找到能与这种专横伦比的某些事实。
2 专-制社会里,民众无法参与公共事务,彼此孤立,最终只会变得越来越自私自利
专-制政体与社会道德水准之间的关系,似乎很少有比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中说得更精辟的了:
“在这种(专-制)社会中,人们相互之间再没有种姓、阶级、行会、家庭的任何联系,他们一心关注的只是自己的个人利益,他们只考虑自己,蜷缩于狭隘的个人主义之中,公益品德完全被窒息。专-制制度非但不与这种倾向作斗争,反而使之畅行无阻;因为专-制制度夺走了公-民身上一切共同的感情,一切相互的需求,一切和睦相处的必要,一切共同行动的机会,专-制制度用一堵墙把人们禁闭在私人生活中。人们原先就倾向于自顾自,专-制制度现在使他们彼此孤立;人们原先就彼此凛若秋霜,专-制制度现在将他们冻结成冰。”
3 的发生并非总因为人们的处境越来越坏。最经常的情况是,一向毫无怨言仿佛若无其事地忍受着最难以忍受的法律的人民,一旦法律的压力减轻,他们就将它猛力抛弃。被摧毁的政-权几乎总是比它前面的那个政权更好,而且经验告诉我们,对于一个坏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就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 所谓改-革毁掉了改革派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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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才知道的法国历史学家、社会学家托克维尔,他的理论。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2-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