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背景】:
  我是天津市蓟州区侯家营镇大潘庄村民,一直有偿承包村里几块土地多年,期间我们都是按期、足额向村委会缴纳土地承包款,村委会随即开具《收款凭证》;

  然而,受村委会雇佣的“宋国强”却说我家没有交土地承包款,这与事实严重不符!。

  二【事实】:
  我们认为宋国强身为村委会成员,在证据确凿的客观实际情况下,仍以主观臆断、捏造事实败坏别人的名誉,这正恰反映出其村委会人员任免管理以及村委会财务混乱的事实。

  三【综上我们有几大疑问,需要你村委会做出解释】:
  1.敢问“宋国强”你是否具备财务或统计技能以及是否持有相关职称证书?
  2.敢问“宋国强”你的人品德行是否能够胜任在村委会的工作 ?
  3.敢问你村委会没有把历年的土地承包款入账吗?票据是有底联的!

  四【主要诉求】
  1.须向当事人公开道歉;
  2.大潘庄村委会向全村老百姓公开村委会真实的(入、出)账目;
  3.今后不得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如再犯将“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