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秭归县公安局官员权力任性构成徇私枉法罪包庇罪滥用职权罪渎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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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秭归县公安局官员权力任性构成
徇私枉法罪包庇罪滥用职权罪渎职罪
无论受害人怎么用以经一审民事庭审锁定的疑犯犯罪事实发声,用证据及法律条文说事,警官仍恶意的违背“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的国家司法原则。尤其是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身为警界领导,本应是最懂法的人,确知法犯法!在十八大后既不收手也不收敛,继续践踏法律,祸国殃民,在腐败零容忍的今天,应依法严厉查处,还党纪国法应有的尊严,还受害人一个迟到的公道!
详情见:《秭归李进》多个网页里,特别是(博客目录─网易博客里有九十余篇揭露官商纠集,利益输送,抱团腐败及海量证据链及图片)…该网页是受害人在案发后伍年,在法定程序穷尽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
控告人:秭归李进、余小梅。
被控告人:秭归县公安局贺必珊(主管)副局长。
被控告人:秭归县公安局经侦王先奎大队长。
诉求:1、依据党纪国法彻查追究贺必珊(主管)副局长、经侦王先奎大队长二人利用公权力“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使他不受追诉”枉法、渎职的法律责任。
2、依法刑事立案侦查,深挖疑犯的保护伞!追赃疑犯310万不当得利。
控告人依据《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使他不受追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特此依法控告、望县纪委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受理彻查。
案由:控告人的巨额煤矿被零霸占盗卖,侵占、行贿涉案金额300余万元,那是10年前帀值!相当于今天1000余万。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物权法》等法律依法再三控告。
事实和理由:本案经民事庭审锁定的是刑事重罪的焦点事实有六:
一、疑犯利用负责人身份侵占首付款十九万,二、调取当年查封账目证明不欠款,而且账目与实物及符合逻辑的支出相差巨大,还有160万自书、自称公关(行贿)就没了…没有任何人签名同意…所以特请求司法审计,侵占100万、行贿60万一切都锁定。三:疑犯早已领走45万投资,有他领条为证。四;该矿山与他毫无投资关联,而他隐瞒投资人虚假注册,虚假登记,并由明知疑犯已退领走投资款官员签名盖公章,盗卖130.6万巨额款项,案发后长期拒绝退赃。五:疑犯不是投资人,凭什么虚构是百多村民投资然后由明知是虚假上访材料官员领着上访,六、以上经庭审锁定海量的证据链,有二十余小时录音录像及庭审笔录摆在法院那里,受害人也依法复制有,这是任何不法份子无法赖掉的刑事重罪犯罪事实…这就是铁证如山!怎能任由不法官员颠倒黑白…
特别是控告人在二年前把法院庭审、质证锁定海量证据链下载贺必珊(主管)副局长电脑后,此人前后多次都是以“沒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来掩盖疑犯犯罪事实,搪塞、推诿控告人,其行为以触犯刑法399条之规定!
“无犯罪事实、不可能立案”说法涉嫌违宪违法违规!是对党纪国法践踏。为何不对受害人提供经民庭锁定证据链的真实性,原始性,关联性再调查核实就采用疑犯向编西游记那样子的说法就全部否定,这就是他们应该作为而不作为,涉嫌与疑犯交集,串通后的徇私枉法,这就是罪证,想赖赖的掉吗!
公民之间,趁对方不注意,不知情把对方财务拿来,构成了盗窃罪,以需假信息欺骗对方,取得财务构成了诈骗罪。…盗卖他人巨额财物而不受刑法追究…党和政府制定惩罚经济领域犯罪八十五条之规定,难道一条都对不上号?
按照国家以法治国,司法公正公平,“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的最高国家司法原则,这就是法律法规及配套的司法解释明文规定的多种犯罪,数罪并罚是十五年以上重罪案,……只要有点职业道德,良知及正义感的一看就能明辨是非,连小学生都知道是赤裸的犯罪行为!可他们偏偏故意弄得这样子
是贺必珊,王先奎们智力底下,智障!或是向几年前报载河南水镜法官未老先衰、眼花耳聋了,糊涂的不知黑白了…,还是向呼赫浩特十八年冤案那样子,原主办案件的警官拒不承认错误那样子?一错再错,顽固的与党和人民为敌…
依法治国就是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用法治的思维依法办案…
依法治国,就是以事实为基础,法律为准绳,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地的不当得利,一律追缴,返还!受害人案发五年,几乎天天在有关机构请求立案追赃,为何本案赃都不追缴,这不引人深度反思为何这样子吗?
依法治国,司法公正,腐败零容忍的国家方略在秭归县公安局只是滞留在电视及文件里,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的今天,怎么还会是这样子…所以这是个涉水很深的窝案!
综上:受害人依据《刑法》《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特此依法控告、望秭归县纪委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受理查处!
《秭归李进》多个网页、特别是“博客目录-网易博客” 标题里面有九十余篇详细陈述我案枉法、渎职官员的犯罪事实及证据链!
控告人 余小梅 李进 2015年5月11日
附:1、受害人秭归李进给秭归县公安局副局长贺必删(案发及现在都是主管经侦、刑侦)保留的原始短信,现部分下载曝光,
法条链接:《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一、关于盗窃价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使他不受追诉、……
受害人秭归李进给秭归县公安局副局长贺必删(案发及现在都是主管经侦、刑侦)保留的原始短信,现部分下载曝光,
18972595188 2014-3-1 08:04:00 AM
你看了发来那多证据是否改变观点?我案那些官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化解该案,可他们一拖就是一千二百多天,使我由希望到失望再变绝望…去京后原似在网上大量投诉在去有关部门控告,如这些受效甚微,那我就坚决像冀中星那样子,不回秭归了…因我已无路可走了,是你们逼我这样子的…周在矿山投资全部领走,他凭什么盗卖属于我们投资矿山得赃款130.5万。再三依法控告,至今一不立案,二不追赃?再加周原来在经侦笔录全部是虚构的。为何不查…若我与朱文柏联手告他,其民事部分将是天文数。刑事数罪并罚将是十五年以上牢狱之灾…还将有一批徇私枉法的官员也跟着有牢狱之祸,因周犯罪证据链以在法院民事庭审锁定摆着。有庭审录像录音笔录!同时本人也有,任何人想隐瞒是不可能!……如果有官员像谋害付先材那样子谋害我,我事前早已写好前因后果的遗书…如这次去京失踪或遇害定是秭归腐败分子买凶所为…如那样子你们政治成本及风险会更高!罪更大…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孰轻孰重…你们现在认真实在给我解决问题,我听…否则再像原来那样子忽悠,我是非按计划而行…案发后你们结果比我还惨,你们一味违法打压我,值吗?因我就是个赤脚者…所以提前向你告之!我与你们短信往来都做为证据下载保存…忽悠我到时候是要负法律责任的…短信都似在网上发出…
18—-18972595188 2014-3-8 03:53:00 PM
网爆当阳一男子把别人堆放在公路边一千斤烧柴用他的车拉走,报案后:公安局即追赃又行政拘留…可我案是疑犯把与他毫无投资关联矿山仅是要他负责…他在投资人毫不知情下,盗卖130.5万元,案值是盗柴案一万倍。应是十年以上重罪案。受害人再三报案,在民事庭审锁定犯罪事实几百页证据摆在那里,又有二十多小时庭审录音录像及庭审笔录,法院有,我这里也复制的有,这是任何人想包庇,耍赖是不可能…我再三全部提供证据给你…你还是认为是民事,一不立案,二不追赃!那就是徇私枉法司法腐败窝案…符合2014年3月8日网载“最高法:对集体研究违法决定的渎职要追刑责”的规定。我要依法追诉到底…另我把盗柴案例及最高法规定发你QQ上供你参考…因你是公安主管经侦及刑侦,这就是你的事…否则你的行为你三思…
24——18972595188 2014-2-21 02:41:00 PM
贺局长:我是言而有信的老人。若政府真帮助解决问题,我不会乱来,这次去京为15年前襄樊的事,秭归事我不会提半点,若不信可叫信访郑主任他们随我一道到最高院…,但是你们必须要把周弄到现局随便找个理由关他个十来天,要他知道违法必纠的硬道理…周原来在经侦笔录全部是虚构的,光凭这就能关他行政或刑事拘留…他只要把我民事到位态度好也可…否则我与朱文粕联手告他,其民事部分将是天文数。刑事数罪并罚将是十五年以上牢狱之灾…还将有一定官员也跟着倒霉…因周犯罪证据链以在法院民事庭审锁定。任何人想隐瞒是不可能!……
27——18972595188 2014-2-28 07:45:00 AM
我的案子疑犯犯罪事实,相互印证证据链都经民事庭审锁定,又有庭审录像,录音,笔录…都摆在法院那里。我这里也有…更有刑法明确规定为犯罪的硬性规定的条文。那是约束国人的!不是仅凭长官个人好恶能随意曲解的…特别是刑法条文,减或增一字,其司法定位又是一回事了…我昨发了一部分已锁定证据和准备上访用首页控告你看后有何看法?
32——18972595188 2014-2-27 08:07:00 AM
你是否需要看我这次准备上京投递控告含网控的详细文本(到京前我什么都未动,到京后那又是一回事了)…每次修改都融入最新进展的内容赋予新的含义…若要可传你QQ上!建议你看后再三思!湖南唐慧案你应该不会望记,该案是县市多次维持…经她抗争,最后徇私枉法和疑犯是以多人死缓落幕…与县市结果是天地之别。冀中星案是中院终结了那长时间,经过他抗争,我认为他上了天堂…何况我案疑犯重罪证据已民事庭审锁定!你们还在为疑犯开脱刑责,充当他的保护伞,那就是触犯刑法399条之规定,另当别论了…只要上层反腐不变,我是有技巧和办法…若是纯民事,对疑犯来说不痛不痒,无半点强制力,谁来保证我的合法民事权益?…清你换位思考?所以要么民事必须要有保证!要么负刑事责任,并带出一批贪腐窝案…若二者皆不能,我会用命去博…因在县已依法维权一千四百天,收效甚微,目前所有程序已走完。我只有这维一路可走了!…
35——18972595188 2014-2-26 02:58:00 PM
在有罪证据经民事庭审锁定后,我又在政法系统差不多是天天泡在那里!有关领导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把此事解决。可他们渎职没有…在我步步为营设防,把一切程序都到位的情况下,还是那样子,我就只有一条路可走了,那就是向冀中星那样子…让高层和国人知道后彻查,深究该案…你把我给你所有的短信转给杨劲峰局长,根子在他那里及更高的官那里!…该案就是官员受贿后利用权力“对明知有罪的人而包庇…”行成的腐败窝案…彻查什么都会原形必露…这就像湖南唐慧案及冀中星案那样子…因我案事实证据锁定,刑法条文明确规定,又是刑法规定重罪案……
36——18972595188 2014-2-26 11:42:00 AM
为这事我在春节反复思考及推敲应向上递交及网控文本及证据链…你也知道我依法维权的法律功底,及技巧方法…我给底层人民维权成功了那些案例,难道自己的事就不能了吗!…所以这次去京我是做好了几手充分准备的…你能真心帮助解决就和我联系,若有难度就不要了,你把你应该做到事到位就行了,以勉到时都是你的错…
52——18972595188 2014-2-9 11:09:00 AM
贺局长:控告人的案子依律是刑案,应侦查公诉并追究枉法者的党纪国法责任:事实和理由,一;开始疑犯以发起人身份把多人集资224万撑控在他一人手中肆臆虚构贪占,在当年未清账之前,以为集资款在账上,一查钱没了,所谓账目又全是无人签字的白条,与实物和符合逻辑支出60万相差巨大,160万他自称公关(行贿)没有了,才引发全体查封账一幕…产生了查账结论…特请求领导责令有关机构依法审计已调取账目,行贿,受贿,等等都会水落石出…二:他利用是跑项目行贿人便利,把项目登记为他个人,第一次按所谓实际支出转让给朱文柏,他把投资全部领走。由于该项目都是他行贿,所以请他在管理。他利用管理身份,采取恶意隐瞒投资人方式,与受贿后不法官员纠集,虚构虚假投资文件进行工商预注册登记,官员签字盖章盗卖130.5万,案发后长期拒绝退赃,三:案发后受害人在政法系统依法主张合法权利一千多天,特别是民庭依据受害人申请调取海量罪证并经庭审质证,证据如山,已锁定疑犯行为触犯刑法多条规定,依律应定罪惩处。如果没有官员受贿后纠集,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在习 “老虎苍蝇…”“誓将揪出政法队伍中害群之马”坚决将腐败斗争到底的今天,他们敢枉法为疑犯开脱刑责?望领导依法彻查,严惩刑事罪犯,特此控告,李进
85——18972595188 2012-12-29 01:57:00 PM
你昨讲;支出账发生在2005是你投入前的事!以此论述是没理的,因我是整体一分子,在骗受害人时疑犯再三强调账上多的是钱,动员你目的是我们缺少一个懂行有资质矿长…查封224万整体账目是全部股东一致行为。有当年股东签字财务会议纪要为证。当年股东以为钱都在账上,一查没有钱了,当场要杀人…经过再三权衡劝阻,才出现了封账一幕。巨额资金下落不明这才是封账目主因,怎能牵强说与受害人没关联?二;该项目是大伙集资集体所有,定有公司章程,明文规定财务必须,民主透明审核签字等程序…该账目里面什么都没有?就是白条一张。三:无数次省市县仅凭白纸一个,巨额资金就没了?若是购置什么物质,行贿…,谁人同意以何为凭?这可是巨额资金大伙借款集资,仅凭自己信口开河就了?那还要国法干什么?四:刑法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定罪处罚…为何到今天所有罪证都水落石出时你还是竭力为疑犯再三开脱刑责,那就是另外深层次因素…望你三思后再给我答复!
94——18972595188 2012-7-31 04:17:00 PM
望你换位思考:受害人控告这个案子单从受害人自身受骗261000余元事实…从已锁定和相关联互相印证(书证,录音,短信下载)证据链,被控人行为完全触犯刑法224条5款规定,构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同诈骗罪,而且数额特别巨大(量刑标准应适用2011年前司法解释)同时受害人在2011.3.28在报案同时口头请求依法调取2006.3.4日全体股东查封224万所谓疑犯支出帐目,实物实际开支也就60万,可以现场核查…还有160万就这样没了!这可是大伙集资和个人凑的…所以才发生查封帐目一事!那里还有行贿,官员受贿60万,疑犯另侵占100余万犯罪事实及证据,只是因里面有罗平琅受贿十万证据,因罗在秭归主政十年多,他提拔结成利益蜘网官员违法犯罪互隐而已…这就是根本原因所在!所以才发生受害人在县公检法司维权手段用尽,不的已而自发联合众多受害人进京依法控告…这次只是投石问路,目地是引起您们高度重视后,依法给受害人解决!我们不是反腐英雄,也没有那高境界,在依法制国今天,愚弄迫害百姓那是有高风险!同时政府职能就是依法惩恶扬善,为社会主持正义…另受害人成为第二个付先财若那样子定是腐败分子买凶所为,特依据刑诉讼法109公安机关…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安全…,
103——18972595188 2012-7-8 07:40:00 PM
尊敬的贺局长:草民打扰您哪!望您早点抽空接待草民,我在秭归依法维权已穷尽!只等最后一点程序了…如您是敢怒不敢言领导!任由贪赃枉法者践踏法律…那草民实无他法!只好把证据链带去京城有关机构依法控告…这是6月17日发给政法委陈书记!草民从去年三月底到今日为止,我时时都在盼望你们能接待…是你们让我失望了!所以才有今天我们上北京伸冤告状机会!是党的政府好,老百姓才有伸冤地方!你知道我二十年,十多年,外省外市都解决了,我住这里,有法律明文规定,事实非常清楚,证据链相互印证原始,党一再强调依法治国,那么多高官都受到了党纪国法制裁…所以我坚信邪不压正!党是伟大的…
108——18972595188 2012-5-15 09:01:00 AM
贺局我案关联证据链及其文本都拷贝到您电脑里,您对此案观点请您告诉我!这次回复是否向您汇报或您批准…您看了回复了吗?那里全是涉黑护黑违反宪法刑法文字证据啊,我原来是寄希望于您主张正义!若您官不了我们马上去公安部,中纪委,政法委,高检去群访,我们是被逼上梁山!已用尽依法维权方式一年多,实无他法…我坚信法大于权,鸟云不可能永远遮着太阳…现在毕竟中央再三强调依法治国…
109——18972595188 2012-5-12 11:55:00 AM
贺局长:我这个案子如果不涉嫌罗平烺受贿就是一个普通刑案,案犯细节如果把我下载电子文本证据链细看二次!您就非常清楚了…该案不够刑事立案标准吗?那可是七年前26万…您是否真要我当反腐英雄,舍得一身剐,把贪官拉下马!还是贪官找杀手像害付先财那样子?若那样子贪官经济成本及事后高风险他们预测了吗?若那样子为何不给我解决了事?我给您反复言明我不是反腐英雄!更不是斗士,到目前这样子是逼我上梁山…您三思后向与罗纠结一起贪腐官员好好汇报利害!我马上手中就有更直接重要证据了…另外昨发文本有“周宗波虚构一百多村民所谓入股…”
110——18972595188 2012-4-29 09:33:00 AM
我的事您是否有有切实解决或化解方案?…我的要求很简单啊!周的行为以触犯刑法224或271等规定,要是依法强制调出2006年3月4日股东查封二百二十多万原始账,那里还有他行贿五十万侵占一百万原始证据…世界上就怕认真二字,一认真什么都水落石出!周坐十年以上牢把贪官都依法查处我一分都不要也可…否则就必须退回我投资及相应损失。…此事就是一个一般刑事案子,如没有贪腐介入其权限也就是您主管局长范畴…如您为难就给我直说!您也直接了解我案情已一年多了…
111——18972595188 2012-3-13 10:26:00 AM
我的家人明显感到危及我生命安全种种现象存在,怕我成为第二个第三个付先财。特别是今早上以有人监控…死不可怕,关键是无人知道遇害原因!死只要能惩罚腐败分子我已近六十,值。目前我与这里任何人无仇,身体健康无任何病症…成为反腐斗士,是秭归罗平琅及他提拔腐败分子逼上梁山,目前只有三条路,要么依法解决我06被骗二十六万余元问题,要么我们成为第二个三个付先财派凶手暗杀我们。要么秭归受腐败分子迫害苦主自然联合起来组成反腐同盟把腐败分子送上审判席。我们没有其它选择…,我认为你是主管经侦副局长所以把此信发你…(此信我以转发我的亲人朋友,若成为第二个三个付先财成为反腐而死,亲人有依据依法伸冤报仇若那样子案破后将处死一批腐败分子也会带破一批久拖不破案子,人民会记念我将更值…)
以上是受害人秭归李进给秭归县公安局副局长贺必删(案发及现在都是主管经侦、刑侦)保留的15个原始短信,现下载曝光,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5-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