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江重庆希尔安药业财团真相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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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唐德江,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并以药业公司为基础,成立了众多分公司和下属机构。目前担任众多显赫社会职务:国家厅级高官、重庆市合川区政协副 、合川区人大常委、重庆市工商联副 、重庆市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合川区青联副 、重庆市私营企业家协会理事。这些年唐德江凭借收购兼并优质国有企业,建立了自己的商业帝国!从借贷8000元,一跃成为超级富豪。以兼并的这些国有资产为平台,实现高速致富,但发展过程中唐德江财团存在诸多问题,下面把事实列举如下,供大家评判!
唐德江财团收购兼并国有资产的过程:
以唐德江为首的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先后三次收购兼并国有企业,分别为收购兼并重庆合川区大石中药厂(重庆中药厂第十二分厂)、重庆中药总厂、重庆国泰康宁制药公司,以此为基础迅速壮大企业自身规模,特别是2002年上演蛇吞象超级逆转,不可思议的将国有大型企业重庆中药总厂收购兼并!
重庆中药总厂是全民所有制国有企业,也是国家级的医药产业龙头企业,各项经济指标行业排名四川省第二名、重庆市第一名,并且实现了伍舒芳黑膏药改白膏药,在全国首创虎骨麝香止痛膏,在大江南北经久流芳,连续多年荣获“消费者喜爱产品”、“消费者信得过产品”荣誉称号,成为了当时重庆乃至全国的明星企业。同时,重庆中药厂还拥有著名商标“伍舒芳”和“国光”两个品牌!“伍舒芳”由清朝大学士伍宏宪于康熙三十七年创建,已有300多年历史,在中医药界的影响力,可以与北京的“同仁堂”相媲美,业内素有“北有同仁堂,南有伍舒芳”之称。公私合营后,重庆中药总厂又创建了“国光”品牌,由于该厂的独家新药众多,疗效确切,享誉全国,当时著名的全国药品国光现象就起源于此公司!
该企业拥有近130个国药准字药品批文,著名品种有:虎骨麝香止痛膏、羚羊感冒片、复方枣仁胶囊等,均享誉全国!其中国光牌虎骨麝香止痛膏被评为第三届重庆市最佳日用工业品,国光牌羚羊感冒片被评为第三届重庆市山城人民喜爱的产品,“虎骨麝香止痛膏”、“麝香虎骨丸”等28个产品出口海外,远销50多个国家和地区,深受中外广大用户喜爱。抗衰老低度药酒“国光福寿乐”荣获首届中国中医药文化博览会“神农杯铜奖”,并与“虎骨麝香止痛膏”一起荣获1990年中国旅游购物节旅游产品评比“天马优秀奖”,复方枣仁胶囊其首创的中成药治疗失眠症新药快速有效,且用量小、无毒副作用,其效能堪与西药媲美,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至今畅销不衰。在近130个产品中,有麝香追风止痛胶囊、复方枣仁胶囊等13个国家级新药、独家品种;跌打七厘片、麝香追风止痛胶囊等10个品种,事后由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申请了中药保护品种。(见证明一)
证明一:重庆中药总厂部分产品获奖证书
众所周知,一个药品企业最为宝贵的优质资源就是其拥有的药品批准文号、药品注册商标、药品相关的知识产权以及掌握专项技能的技术人员。这些资源,体现了一个企业的综合实力,是用金钱买不到的。重庆中药总厂当时拥有的药品批准文号、注册商标及其药品相关知识产权,其价值即使在当时也是非常可观的! 按市场价格折算,仅重庆中药总厂的独家新药,每个品种的价值都要过亿!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收购重庆中药总厂,首开重庆市国有企业优质软资产出让的先河。
根据1988年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1989年《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产权的暂行办法》、1989年《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1991年《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1992年《关于加强国营关停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规定》、1993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9年《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1999年《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及《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兼并重组国有资产,需要履行相关程序:
1、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提出资产评估立项申请,报国有资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企业破产财产处置前,必须由具有国务院颁发的法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不得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与评估机构串通作弊致使资产评估结果失实。
4、国有资产评估应当遵照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原则,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评定和估算,评估价格应当合理。
5、资产评估项目应该由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备案
6、交易过程应在国资局指定的交易平台进行
7、应以评估价做底价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在大众参与的情况下转让
8、成交价需要经产权归属的原所有者代表确认。
9、拍卖、招标结果应按要求进行了公示
10、涉及影响员工安置问题应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讨论,并上报省市总工会同意。
11、若收购了企业可以产生效益的优质资源,则新的继承者必须承担原企业原有债务。
上述操作充分体现了我国相关法规的法制精神:国有资产出售或出让,必须公平、公开、公正!
而以唐德江为首的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花费区区1200万元,就收购了全国著名的国有企业重庆中药总厂近130个品种的优质资源、重庆中药总厂的全部商标和全部知识产权以及原重庆中药厂近六百名员工中选出的近200多名年轻而又经验丰富的生产技术骨干人员,将该公司的全部优质资产收入囊中!
像重庆中药总厂这样拥有如此众多的优质药品批准文号,如此著名的国际知名商标和产品的所有知识产权,竟然以区区1200万元就全部收于囊下,折合每个药品批文不足10万元,还有著名商标和全部知识产权。按市场价格折算,原重庆中药总厂那么多的独家新药,每个品种的价值都要过亿!这种明显价格不公平的交易,令人震惊!
唐德江曾在多个场合宣称:“我收购的重庆中药总厂,全部都是优质资源!”。
国有企业特别是全民所有制国营企业,其资产属于全体人民,任何人都无权私自进行处理,只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且价格公道方才有效,否则处理方案无效。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通过超低价格收购兼并国有企业,实现了该公司的质的飞跃!但公司形成规模后,唐德江却以此为平台,利用收购兼并重庆中药总厂等企业的巨大的药品文号等优质资源,特别是独家品种资源,高速发展,但在其经营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现将问题事实列举如下:
一、制造假药,毒害百姓身体健康事件:
通过烟台市药监局处得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性抽验中,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独家品种“麦芪降糖丸”中,被检测出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格列本脲)。该行为按照药品管理法,属于生产假药情形,且情节十分严重。
首先格列本脲本身具有一定的不良反应,对人身体易产生伤害,一般患者根据说明书会规避风险,但在中药中擅自添加,说明书中根本就没标注此项,患者服用时就根本不会考虑,特别是对不适宜使用格列本脲的人群,会造成生命危险。
其次,在中药内擅自添加化药成分,容易引起化药成分混合不均匀,增加药害事件发生风险。
第三、在中药内添加化学药成分,可能产生加成反应,会使化学药品本身的不良反应加剧,还可能产生新的毒副反应,会产生非常严重的且不可预知的伤害。
第四、患者认为中药产品副作用小,有可能存在增加服用剂量的可能,如果在中药内添加了化药成分,非常容易引发低血糖反应,进而威胁生命。
第五、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或中毒反应后,因不知道中药中有化药成分添加,从而找不到产生不良反应或毒性反应的原因,得不到及时正确的处理。
此种行为,企业不仅仅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还应当承担所有服用该药品患者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应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二、毒胶囊事件:
该公司多年使用大量铬含量超标的毒胶囊生产多批次、多品种的胶囊剂药品,例如:慢肝解郁胶囊、心可舒胶囊、巴戟胶囊。在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众多空心胶囊供应厂商中,仅从重庆汇祥胶囊有限公司一家公司,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5月18日期间,就采购了铬含量超标的毒胶囊约1.6亿粒,若全部使用可生产上述三个品种产成品累计不少于460万盒。重庆希尔安公司因生产并销售使用毒胶囊生产的巴戟胶囊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全国通报。
此种行为,企业不仅仅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还应当承担所有服用该药品患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独家品种违规进入全国医保、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且品种价格虚高
1、独家品种违规进入全国医保、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唐德江的公司属于全国中药领域普通民营企业。短短几年内,就有八个独家品种进入了国家医保目录,三个独家品种进入了国家基药目录,在全国仅此一家,没有第二家,令人深思!
就拿该公司即是全国独家医保,同时又是全国独家基本用药的品种小儿黄龙颗粒来说,依据1999年颁布的《新药审批办法》第三章第十条规定“从事新药安全性研究的实验室应符合国家药品督管理局《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的相应要求,实验动物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要求,以保证各项实验的科学性和实验结果的可靠性。”及2002年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规定“药物临床前研究应当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其中安全性评价研究必须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以及后续药品管理法诸多规定,药效学实验也必须在通过GLP认证的实验室内完成。未在符合GLP认证的实验室进行的所有实验数据均不能保证实验的科学性和试验结果的可靠性。该独家品种(小儿黄龙颗粒)的申报毒理学和药效学实验,均由未通过GLP认证的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思科药物研究所(现更名为重庆思科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老板就是唐德江本人)负责提供,该公司自2001年3月12日成立以来,至今未通过GLP认证。
为了保证医保品种的有效性,评价药品疗效必须有明确的药效及人体临床试验客观指标。而该公司进入医保的该品种临床试验只设置了主观评价指标,未设置客观评价指标。也就是说,没有客观指标评价药品的治疗效果!从这点上来看,此药原则上不符合进入医保目录的条件!若依据《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2002年出版)第二章第四条:“观测指标中疗效指标,除有相关症状与体征外,还要求有客观性强的相关理化指标。”,所以没有客观的药品评价指标,原则上不能进入国家医保目录!
另外,该公司进入医保、基药的独家品种价格全部虚高,具体如下表:
序号药品名称政府采购中标价原辅料等直接费用毛利率
1小儿黄龙颗粒113元/盒约6元/盒约1500%
2麝香追风止痛膏55元/盒约4.5元/盒约1200%
3金蝉止痒胶囊48元/盒约6元/盒约800%
4麦芪降糖丸49.92元/盒约3.97元/盒约628%
5跌打七厘片69.7元/盒约3.19元/盒约2184%
6跌打七厘散2元/盒约0.58元/盒约344%
7川贝枇杷片45元/盒约5.3元/盒约849%
8健脾止泻宁颗粒108元/盒约8.7元/盒约1241%
以川贝枇杷片为例,在不影响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丰厚利润的条件下,给业务员的底价为6元/盒,而政府采购中标价为45元/盒,纯利率不低于650%。
通过表格及实例可以看出,以上品种均不符合国家医保局所要求的药物经济性的基本要求!
据了解,多年来,唐德江财团仅药品一个领域,每年收入就近20亿元人民币!绝大部分收入都是通过宝贵的医保基金支付的!
2、医保、基药品种因价格问题被通报并被停止在线交易
该公司独家医保品种麝香追风止痛膏因价格虚高问题被投诉,已被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于2021年暂停该品种的在线交易!
四、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下属多家营销公司在重庆市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行动中被查处并通报:
近几年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投资的重庆希尔安康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旗下的多家连锁药店在重庆市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行动中,被重庆市医疗保障局给予“终止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的查处,并将处理情况通报。
例如,重庆的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2020年查处医保基金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该公司旗下重庆希尔安康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希尔安大药房北环路店、重庆希尔安康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希尔安大药房江上城店、重庆希尔安康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希尔安大药房溪子口街店、重庆希尔安康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希尔安大药房交通街店、重庆希尔安康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希尔安大药房云康苑店,由于骗保行为,均被列入终止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上述几家销售单位都是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控股公司的的分支机构。凡是涉及到公众利益的行为,依照依法行政规定,处罚结果必须公开。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医保超过三千元以上即构成诈骗罪,应立案调查。
五、违法发布广告,欺骗消费者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为了便于其药品销售,大量发布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该公司违反广告法,发布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多年来被多个省市药监部门予以通报、处罚,并多次在大众新闻媒体上曝光,但该公司却一直视国家法律如儿戏,不间断的继续发布虚假广告,继续欺骗消费者。该公司违反广告法,发布虚假广告主要行为有:
(1)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广告法》“禁止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处方药广告”的规定,将其处方药(金蝉止痒颗粒)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并且任意夸大药品功能主治;使用不科学地表示功效断言、保证;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做证明等,严重违反《广告法》的规定。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行曝光巴戟口服液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该广告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严重违法广告法律、法规规定。武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情况表,提及巴戟口服液(生产厂家为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83001,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在保证,严重违法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3)唐德江的保健食品(唐方胶囊),宣传治疗功效,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4)唐德江的重庆希尔安药业因长期多次发布违法广告,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召集到北京约谈。
通过虚假广告,欺骗广大消费者,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挑战国家法律权威。
六、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件:
在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监督巡查执法监测过程中,唐德江的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非甲烷总烃超标排放。影响了当地的空气质量,造成环境污染。非甲烷总烃超标会使人的眼睛及呼吸道产生刺激,引起眼睛刺痛、干燥,鼻咽部刺痛、流血并出现咳嗽、声音沙哑、嗅觉改变、咽喉充血,并具有毒性,致畸致癌风险,严重时会致使神经基能失调及痴呆,还会导致过敏性肺炎。另外,经日光照射,会产生光化学烟雾,是酸雨、区域性雾霾产生的主要原因。已被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列为第七批重点污染源进行了通报。
思考1:针对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种种问题,作为知情者,曾多次反映至国家纪委部门,多次举报后重庆市合川区纪委有关同志特意于2021年3月25日中肯地回复我们说:唐德江在本地影响很大,且是国家体制内的厅级高官,区纪委已无权进行调查,建议我们向重庆市纪委、中纪委系统举报。一个地区的纪委竟然对一个民营企业的违法行为束手无策,眼看着这么一个只为追求经济利益,使用毒胶囊、生产假药、骗取医保资金、发布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超标排放污染物大肆破坏生态环境等不尽社会责任的民营公司没有办法,可见唐德江在当地势力之大,绝不是我们百姓所能想象的!
思考2:重庆中药总厂的软资产是极其优异的,即使与同仁堂、雷允上等著名公司相比,也丝毫不弱,现在价值至少数十亿以上,即使在2002年,价值也在十亿元以上。但唐德江财团仅仅用了不可思议的1200万元就全部收入囊中,此事必须重新审查,否则无法给重庆人民一个交代,我们认为应当从两方面审查。首先是程序的合法性审查:(1)交易过程中是否在国资局指定的交易平台进行?(2)是否由具备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价值评估且价格评估是否合理?(3)招投标的结果是否进行公示?(4)收购过程中是否进行竞价?如有竞价,谁进行参加?(5)员工安置是否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如果是,是否全体代表签字?其次要在交易实质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唐德江财团仅仅用了1200万就收购如此多的优质资源,即使按照当时的价格,这也是过低了!重庆中药总厂优质资产价值必须重新评估,否则就是对广大人民利益的严重损害!
思考3:我们作为被希尔安药业接收原重庆中药总厂的老员工,每当想起希尔安药业的这些违法行为心中隐隐作痛,寝食难安!只有把这些真相揭露出来,减少给全社会带来危害和巨大的风险心中才略感安慰,才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毫无疑问,这样做我们的风险是巨大的,个人力量怎么能跟财大气粗的唐德江财团抗衡?但坚信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
中国是伟大的国家,天日昭昭、朗朗乾坤,充满社会公平和正义。必将会以人民利益为中心,日趋完善各种体系建设,逐步纠正不合理行为。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