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弥勒红河森泰矿业公司前法人李云仙涉黑夺利耍赖手段大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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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弥勒市红河森泰矿业公司前法人李云仙以在建水老鹰窝铅矿的过期矿山为愰子,以庞氏骗局为模式,骗取了社会几十个人亿元以上资金。自2010年来仅官司就达二十多起,非法诱骗资金基本不还。她为了阻止受害人到法院起诉,到公安部门报案,她用了许多涉黑手段。
手段之一:威胁。以她哥的权势保护,指挥她的团伙对受害人的安全进行警告。千方百计挖掘受害人的违法行为、受贿行为,对受害者进行诬告、反告。如对林生、马生的人身安全进行威胁、对罗平锌电董事长、对弥勒农商行主任、对给她资金的弥勒公务员进行各种威胁,以阻止人讨账,迫卖她资产。
手段之二:以伪造收购她矿的假协议,欺骗受害人,对讨钱的人出示伪协议,说马上有人收购了,很快还钱,拖延受害人讨债。如与昆明一公司签的以三亿收购李云仙矿的假合同,欺骗拖延受害人报案、讨钱、起诉。
手段之三:用她黑团伙出面,说钱由她朋友弄到,很快还钱,以此拖住受害人。2019年4月起林生就在昆朋住了半年,李云仙天天找借口拖延还钱,还策划由她团伙马某发短信,说款己备好,等几天就给,结果分文未见,造成林生巨大经济损失和身心伤害。
手段之四:李云仙对大额受骗的金主说:“我马上有笔款,只还给你一人,你跟谁都不要说,因我借来的钱有限,你跟别人说了,我就还不了你钱。”以此拖延受害人采取维权行为。她用这招很灵,许多受害人就天天盼李云仙优先还钱,就延缓追讨了,李云仙以此欺骗受害人。她对林生就用这招拖了二年多,日子久了就不信了,才去法院起诉,去公安报案。通过林生与其他受害人交流,才知道她对大额受害人都这么说。她这是用巴黎圣母院中的教主骗吉晋赛女郎的那一套,对哪个女孩都说你像天上太阳,我只爱你。李云仙用尽黑恶欺骗手段夺利耍赖。
手段之五:威胁阻止受害人到法院起诉和到公安报案。依仗她哥李存贵及同伙的保护,李云仙有持无恐,公开对外地受害人说:“你到弥勒法院打官司打不赢,到公安举报立不了案!”
手段之六:公开耍赖。自已写的欠条公然掀翻不认账,还说是受害人用软暴力威逼她写的,并且在法庭都胆敢如此耍流氓手段,而法官不顾实事居然采信。是无法可依还是违法必究,试目以待。
手段之七:转移资产,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执行文书。使受害者不但讨不到钱,还倒贴巨资,使受害人在向李云仙讨钱过程中生不如死。
手段之八:为了转移资产,把资产转到她前夫董泽林身上。与前夫董泽林假离婚,对外称是同居关系。李云仙为了钱,无所不用其极。
手段之九:李云仙在无法偿还受害人钱时,就准备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李方仙将公司财务资料藏匿、把资金转到泰国和缅甸、把公司法人换掉、把公司税务注销、把自己洗得一无所有,为逃匿作好了一切准备。
手段之十:行贿。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利用他哥和地方同伙的保护,弥勒公安对李云仙的案子不立案,法院不采取强制措施迫卖她豪华别墅和高级汽车,不从她银行帐户上追索她转移大量资金的去向,维护李云仙的不法利益,对她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执法机构的人如没有利益,为什么要为李云仙背书,为保护李云仙利益甘愿冒着违法的风险,有这样的傻官吗?李云仙在石林县开玄武岩矿年利数千万,专供中铁五局云南分局在云南铁路的用石,李云仙炫耀她的利益与其负责人共享,有能力有后台。
手段之十一:李云仙在十来年中共倒了数个矿,获利上亿,可财务报表均为零,从不缴税,也不给帐让税务审计。让法院迫卖时也无法找到李云仙公司的财务资料,无法对公司财产进行评估,因此导致法院无法处置她的资产。到现在为止李云仙仍然住着豪宅,开着豪车。如果弥勒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没有利,凭什么就不强制执行李云仙的几十个末执行在案案子,让她如此逍遥法外?
手段之十二:装神弄鬼包装自己为佛教信徒。李云仙用骗来的钱在她家非法建庙,还在她家和办公室设立专门的佛堂,目的三个:一是网络诈骗钱财的团伙,以此作为“托”,来哄骗投资者和借款者;二是以此把自己包装成佛教忠实信徒,用于蒙骗投资人,使投资者轻信她的信用和人品,使她诱骗能轻易得到成功;三是利用佛教的社会关系,为她背书,为她开脱违法行为。
李云仙涉黑犯罪:伪造合同诈骗罪、行贿罪、骗取贷款罪、职务侵占罪、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偷税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强迫交易罪。
林生是在2020年12月16日上午九时,到弥勒公安局扫黑办报案,历经九小时笔录,共交给公安扫黑办资料167页。现报案已有210天了,公安局仍未给报案人立案与不立案回执,不向举报人提供案情进展,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事出反常必有妖”。李云仙的保护伞不可能是阻挡法律的铁拳,李云仙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弥勒的法制环境一定会迎来一片阳光,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一定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