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和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段绍凯为维护国家利益被陷害,求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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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扶贫项目《深圳福田(和平)智慧双创物流园(科技孵化园)建设PPP项目》由广东深和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河源市和平县政府和广东财航公司共同出资成立)负责建设运营。该项目总投资1.12个亿,张某某任深和物流公司董事长兼法人代表,段绍凯任公司总经理。张某某和段绍凯均是财航公司派驻的,其中,段绍凯一方在财航公司占股51%,张某某占股49%。张某某的注册资本金1000万,实际由建筑方梁某某所出。
2018年1月,段绍凯作为51%的股东代表与张某某、建筑方梁某某、李某某签定了《四方协议》,并约定该协议中的工程利润按股份比例直接分配给实际出资人。2018年4月,大家按协议约定分配了第一笔工程利润,段绍凯代收了51%,张某某的49%直接抵扣他向梁某某的借款,同时张某某还收取了建筑方的200万元。
2019年,段绍凯发现张某某非法挪用扶贫项目建筑资金832.3多万元,多次与其沟通要求归还,均无果。段绍凯便向县工业园管委会汇报此事。同时,张某某在未经过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情况下,伙同建筑商将土建工程超支近2000万元,并要求段绍凯在超预算的工程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段绍凯拒绝,要求就“工程质量、工程超预算和张某某挪用公款”等问题要求召开股东会。为阻止段绍凯举报。张某某等利益团伙对段绍凯实施一系列的打击报复,否认2018年4月分配好的工程利润,以歪曲事实、串供、伪造证据等手段构陷段绍凯职务侵占罪。并利用他们在当地的保护伞,干扰正常的司法活动,人为操控案件走向,致使段绍凯冤案目前在法院待审…….
虽然张某某、梁某某和李某某等多人串供,但从案件材料中明显的串供痕迹,伪造的证据等都能还原出案件最初的真实情况,已完全证明段绍凯当时代收的工程利润是经过股东同意的合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2013年最高法院就要求“疑案从无”,2020年最高检察院也强调要防止通过刑事追诉插手民事纠纷,而“段绍凯职务侵占罪”一案,如此明显的被恶意构陷的案件,却一直得不到公正审理!在此,有十问河源市人大代表/广东深和物流公司法人张某某:
【一问】你通过非正当手段拿到国家扶贫项目,打着“扶贫”的旗号,将国家扶贫项目建设资金中饱私囊,侵害当地贫困农民的利益,请问你良 / 心能安?
【二问】段绍凯性格耿直,坚持原则,公私分明,拒绝配合你的贪腐等违法行为,但你的私事他哪件没帮?你缺钱,他把孩子上学的钱拿出来借你;他还出钱买下小股东肖某的股份赠送给你,而你为了一己私利对他打击报复,四处诽谤抵毁他的声誉,请问你良 / 心能安?
【三问】因为段绍凯要求你归还非法挪用的832.3万元公款,你为阻止他举报,违反公司章程,未经股东会和董事会同意,擅自罢免他的总经理职务后,派多人查公司的财务账和所有的合同,没查出段绍凯任何问题,你还要求员工告段绍凯受贿,员工不肯作伪证。你便勾结同伙梁某某、李某某用串供、歪曲事实等手段构陷段绍凯,为满足职务侵占罪的条件,你还伪造他的职务证据,请问你良 / 心能安?
【四问】你自己的违法行为:(1)行贿受贿;(2)非法招投标;(3)职务侵占;(4)非法挪用公款;(5)做伪证陷害。你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吗?你居然拉着你儿子(他才23岁)一起参与串供做伪证,颠覆了我对一个父亲的认知,请问你配 / 称“父亲”两字吗?
【五问】为了逃脱罪责,你让曾助你的朋友再次为你撒谎作伪证,有身为公司财务的你的外甥、有帮你挪钱的朋友、有参与围标的多个企业、有你公司的员工、有政府人员……作伪证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呀,你为了谋私利,牵连这么多人,请问你配 / 称“朋友”两字吗?
【六问】因为你的迫害,段绍凯一家已支离破碎,因坚持正义段绍凯已被羁押了283天,你虽然仍逍遥法外,请问你寝食能安?
【七问】为了构陷段绍凯,你动用了县公安局保护伞。2020年9月16号你报案,9月17号公安便到段绍凯家找他,10月9号立案,人民警察如此高效的工作,令人佩服!2021年5月6日我们将你的犯罪材料和证据交到检察院,5月20号左右移送县公安,6月8号县公安告诉我们,对于各项举报你均做出合理解释,难以立案!后县公安迫于省/市的压力,不得不做出调查的姿态,但至今仍未立案。在全国如火如荼地开展“司法系统整顿工作“的当下,请问你自认为还能一手遮天?
【八问】知道你已拿到我们举报你的全部材料和证据,还有律师在帮你设计帮你脱罪,所以你嚣张地威胁我们:如果不答应你的条件,段绍凯不仅出不来,你还会让法院重判!在全国如火如荼地开展“司法系统整顿工作”的当下,请问你还想通过保护伞,人为干扰司法案件?
【九问】我知道你在四处活动,甚至还找到市里和邻县的某局长,你在动用一切关系寻求更多的保护伞,在全国如火如荼地开展“司法系统整顿工作”的当下,请问那些曾经的保护伞还敢庇护于你?
【十问】你在网上不断地删我的贴,封我的号,限制我发文,请问既然你能做出上述行为,为什么怕曝光?
张某某,你身为河源市人大代表,党员,同时担任国家扶贫项目、和平县重点项目的法人代表,知法犯法,挪用巨额公款长达一年半之久,请问你对的起党和政府对你的信任吗?对的起公司股东和员工对你的信任吗?你为了掩盖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举报人肆意打击报复,伪造证据诬告陷害,国法难容!民愤难平!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