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半时分,夜不能寐,突然想起这半年没解决的一件事,就是关于曹县县立医院拖欠养老保险,多次询问无果。常言道:得饶人处且饶人!对待世事百态,多有慈悲,只是细细想来,县立医院对于这件事,许多说辞确实毫无道理可言!

  至于我写这篇文章那,仅是就事论事,希望相关部门答疑解惑,也希望上级领导给予关注,如果这事,曹县县立医院确实不合法,希望上级部门扬正气,促和谐!如果这事是我对曹县县立医院推脱处理拖欠养老保险,不予报销的沟通有误会,那么此文若有得罪的地方,深表歉意!

  先说,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正式聘用工作人员后,就应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曾在曹县县立医院工作两年半都没给交,事后,曹县县立医院给予我这么一个说法:不交养老保险,就是怕人离职,一旦离职,就啥也没有,拖欠的养老保险也不交了!哈哈哈哈哈,请问各路大神,曹县县立医院这样的留才政策合法吗?合乎情理吗?

  我就寻思为什么国家颁布劳动法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就是为了才有所用,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用人单位给聘用人员交保险,是法定的事,要是按照曹县县立医院的说辞,希望你忠,你必须受制于我,就是拿这个养老保养牵制劳动者,请问一个单位连最基本的合法权益都不给劳动人民,你还要求别人忠诚,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扭曲!我还真不能理解这种说辞和行为,我也想问问上级相关部门,这种说辞做法对吗?合法吗?真嘞,我半夜想起他们说的这句话,我都想笑!

  再者,曹县县立医院是先不交养老保险在先,真嘞,当年我都很疑惑,这单位不交保险,这是个啥单位呀?!中间是是非非,我也不想多说,所幸的是,终得良人,生活美满!

  就这样吧,也不指望县领导及相关部门解决,不能总给县委县政府找麻烦,每月都有县长接待日,我寻思,多大点事呀,我也不好意思去那,就写一写,发发牢骚,事情确实就是这么个事情,绝对没有胡编乱造,瞎扯淡!小题大做也好,大题小作也罢,觉得我全给大家说个笑话听听,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