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一迅【“任又肿”, dingyo】这个NR,几乎他工作过的每个单位都被他告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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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曾一迅 提问时间:2005-6-29 20:08:39
问题:
这个问题我已经提了两次了,你们都没有回答,我想知道,现在我的公司是和我签合同,在深圳工作,但我要辞职了,辞职后,找的工作也是在深圳的,但因为公司是成都的,我要追讨它欠我的工资的话,我回成都向劳动部门提出仲裁过程中所花费的费用(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算谁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另外我要投诉现在的公司成都奥索斯软件有限公司从2004年2月至今,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六总是让我们上班(不上的话就会扣工资),而我们加了班也没有给我们加班费。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0001-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