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方栋,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弦山街道居民,电话:18338660605。现我实名制公开举报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郑大庆违法违纪事实:
  1、利用职务便利,在辖区参与经营娱乐场所,充当保护伞。郑大庆在担任光山县公安局紫水派出所指导员期间,于2004年至2009年初,与刘某、李某合伙经营光山县京都宾馆(集住宿、洗浴、桑拿、足疗为一体的娱乐场所),该娱乐场所位于光山县体育馆隔壁(现改为尚豪酒店),系当时郑大庆所在紫水派出所管辖。经营期间,郑大庆利用职务便利,为该娱乐场所充当“保护伞”,使该娱乐场所逃避各项检查,并从中获利。
  2、长期与不法商人、黑恶势力勾结,入股经营光山县正泰烟花爆竹公司,非法敛财。在其中在担任光山县公安局紫水派出所指导员期间,以其大哥郑大伟的名义与李某光合伙经营光山县正泰烟花爆竹公司并分红。
  3、河南省光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郑大庆犯行贿罪后仍然担任领导职务。中国文书裁判网有这么一份裁判文书:“被告人陶某利用担任河南省光山县公安局局长职务之便,于 2008年年底的一天,非法收受该局原紫水派出所指导员郑大庆人民币 15 万元,为其谋取利益。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于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作出(2010)固刑初字第 324 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陶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而奇怪的是,该案件中认定郑大庆构成行贿罪,却没有关于行贿人郑大庆的任何刑事处罚。行贿人郑大庆因行贿被提拔,至今仍担任为光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和党纪政务处分。受贿罪与行贿罪本来就是对合犯,受贿人被判刑,行贿人却毫发无伤,仍然当官。
  4、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郑大庆以自己或他人名义持有多处房产,财产来源不明。郑大庆以自己或他人名义在光山县南城、光山县公安局家属院、紫水派出所家属院、光山县桂花城小区、光山县华联商厦楼上、珠海、武汉、深圳、海南等地均持有房产。其中,光山县南城房产在郑大庆自己名下;光山县公安局家属院、紫水派出所家属院为无产权房,但购房发票均是郑大庆名字;光山县桂花城小区是以耿晓云父亲耿协斌名义购买;光山县华联超市楼上房屋系郑大庆违规向裴某放贷,因未能及时还本付息,裴某抵债给郑大庆;珠海的房产系郑大庆2012年购买。郑大庆持有房产远远超出其收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5、郑大庆与河南省光山县人民医院护士耿晓云在各自婚内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涉嫌重婚。耿晓云与我弟弟2003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同时耿晓云又是郑大庆妻子罗某(光山县人民医院护士长)的学生兼同事,郑大庆与耿晓云也是通过罗某认识。2010年前后,耿晓云奶奶发生交通事故被撞身亡,耿晓云请求分管事故的郑大庆在案件中给予帮助,后郑大庆利用职权与耿晓云在各自婚内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经常赴外地旅游、私会、通奸。2016年年底郑大庆与耿晓云在光山县桂花城小区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2017年年中二人奸情被罗某发现,郑大庆与耿晓云为了对抗纪委调查,便逼各自原配离婚,又火速领证。耿晓云离婚后带走女儿耿某悦,2019年开始,郑、耿二人阻止我弟弟看望孩子,因我弟弟妹妹看望孩子,耿晓云还于2021年3月8日带人到妹妹单位(光山县某银行)殴打我妹妹致轻微伤。随后郑大庆托人带话给我父亲:耿晓云与我弟弟婚内所生之女耿某悦是郑的私生女,不要再来看望。郑大庆,耿晓云行为已经涉嫌重婚罪。我弟弟也是光山县公安局一名民警,是郑大庆下属,郑大庆身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利用职权长期与同单位民警妻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长期同居,轰动整个县城,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五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从重处分。
  以上举报全部属实,本人掌握大量实质性证据,并向全国教育整顿领导小组12377平台实名制举报,往上级领导给予重视,清除害群之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