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5年在武城县兴隆街以北青年路以西购买了一块320平的沿街土地,购地的收据什么的也都在。但是原德州市市委党校副校长张文春在1998年利用职务之便,在既没有买地证明,也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违法违纪在我的土地上办理了这块地基的土地证,并把土地证办给了他的连襟张振海,后来张文春又以55000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土地证卖给了他人。后经德州市纪委和武城县纪委调查后发现在办理土地证的过程中确实存在违法违纪现象,责令武城县自然资源局撤销张振海持有的土地证并处理了三名武城县自然资源局相关的办证人员,其中包括实际办证人原德州市市委党校副校长张文春,给予张文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0年1月自然资源局在网上公示撤销张振海土地证。
  但是在2020年3月,张文春和张振海又以撤证手续不规范为由将武城县自然资源局告上法庭并且胜诉,法院要求武城县自然资源局按撤证程序撤证。但是武城县自然资源局一直告诉我们在走程序,但是就是拖着不撤证。
  2020年10月26日,武城县自然资源局姜荣发科长亲自打电话给我,说是在一个月之内撤证。11月26日给姜科长打电话询问时,姜科长又说撤不了了。12月3日,武城县自然资源局派法制科王科长来威海跟我见面,还是告诉我说一个月左右撤证,让我等他消息。12月15日,王科长又给我打电话说12月11日已经通知张振海让他到武城县自然资源局办理撤证手续,如果张振海不来,那2021年1月11日就在网上公示撤证。我1月8日给王科长打电话问他11号能不能在网上公示撤证,但是王科长含糊其辞,看来又是一个骗局。
  请问武城县自然资源局,一个经两级纪委认定违法违纪办理的土地证,并因为这个证处理了三名相关办证人员,而自然资源局一个撤证手续却一直拖了八个月之久。就是因为张文春利用关系阻挠自然资源局撤证,对抗两级纪委的处理决定,请有关部门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