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长城乡镇边堡村南260米处新建养殖场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违规问题,镇边堡村村委会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因为镇边堡村是旅游景区,毕竟投资总共过亿资金的规划旅游景点,去年镇边堡村被列入山西省乡村旅游示范村,每年来这里观光的游客近10万人次。按照4A级标准建设镇边堡特色旅游村, 镇边堡新建养殖场离村260米左右影响公共卫生即群众居住区环境。旅游景点应该保持适当的间距。工地同时出现用电不安全因素。在符合规定情况下应该严把质量关安全关问题。
  大同市阳高县镇边堡村新建集体养殖场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有关条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选址应注意以下事项:
  1、要符合城乡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布局的总体要求,遵守禁养区、限养区的规定,符合城乡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布局的总体要求,遵守禁养区、限养区的规定,建在规定的非禁养区内。
  2、要符合环境保护和动物防疫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养殖场、养殖小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物治理和综合利用方案。
  3、要建在地势平坦、场地干燥、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排污方便、交通便利、供电稳定、通风向阳、无污染、无疫源的地方,处于村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4、要距铁路、县级以上公路、城镇、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其他畜禽养殖场1000米以上;距屠宰厂、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风景旅游以及水源保护区3000米以上。
  5、要坚持农牧结合、生态养殖,既要充分考虑饲草料供给、运输方便,又要注重公共卫生。
  同时应该注意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大同市阳高县各级部门应该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未批先建”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并依法予以处罚。严格查处“未批先建”建设项目有没有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依法需申请排污许可证的“未批先建”建设项目,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环评报批手续。通过依法查处“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依法受理和审查“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将所有建设项目依法纳入环境管理,为实现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提供有效的保障。不得搞特殊化,认识领导不是错误关键是守住底线。镇边堡村委会应该履行其监管责任,出现未批先建违规行为是违法行为,造成社会恶劣影响。损害党的形象即人民群众的利益。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应该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治理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