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而告之】普兰森 是个什么人,做了斑竹?【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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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兰森的简历,很搞笑哎
下面是普兰森 自己写的简历,见«老普这两天,麻烦大啦!!!》
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 ?idWriter=6708818Key=194953648strItem=freeidArticle=649266flag=1
偶读研究生的时间还真是2000-2003年,读博士的时间估计是明年也就是2007-2010年。可资证明的包括一位中央民族学院的教授、博士生导师;一位中国人民大学的教授、博士生导师,以及目前就读或工作于上海同济大学、复旦大学、西南联大、南宁师范、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央民族学院、北京大学、山西大学、莱阳农学院(青岛校区)、中国海洋大学、华北工业大学……等地的博士生和教授、副教授、讲师等。
另可资证明的,包括中国行政管理学会2002年度年会资料及论文集,山西行政管理学会年会资料及论文集。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员档案资料等等。楼主对此有疑问,只能说不了解情况而已。
同一个帖子里有网友的评论:
作者:风儿轻了 回复日期:2006-3-28 12:33:20
某年至某年,某蛆长成了超级蛆。可资证明的包括一位东菜场厕所的蟑螂教授、博士生导师;一位南垃圾厂的屁虫教授、博士生导师,以及目前就读或工作于上海南京路卫生间、淮海路小便池、西南联大(哥们,有这大学么?这是40年代日寇入侵时的临时大学,怎么骗子的同学又去工作了?晕)、南方大垃圾场、中国臭垃圾中心、中央垃圾创收中心、红太阳大粪学院(骗子校区)……等地的博士生和教授、副教授、讲师等。
另可资证明的,包括中国大粪管理学会2002年度年会资料及论文集(夏姐姐月经纸分卷),西方蛆虫管理学会年会资料及论文集(二月丫头扔下的草纸分卷)以及乐趣老人 YY 档案资料等等。网友朋友对此有疑问,请参阅某人天涯帖子查询。
我想说的是,朋友们,看上面的简历,有这么写的么?还有这么不要脸的么?
2 普兰森的抄袭, 被封发言权
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 ?idWriter=6708818Key=194953648strItem=freeidArticle=648560flag=1
作者:砖富五车 回复日期:2006-4-3 9:00:06
网友“杂谈沙发”对“普兰森”抄袭一事的举报,已通知作者给予解释。结合网友提供的线索及当事人的解释,经斑竹集体核查,现将处理结果公布如下:
涉嫌抄袭的作品之一:《开心,是做老师的福利》,作者:普兰森,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 ?idWriter=0Key=0strItem=freeidArticle=643901flag=1。经查,这篇文章全文17段中有16段系由《试卷上出现的爆笑答案》http://club.women.sohu.com/read-face-2424953-0-15.html稍加修改而成,故可认定抄袭成立。
涉嫌抄袭的作品之二:《沉疴须下猛药:杂谈需要俾斯麦式的铁腕人物做斑竹》: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 ?flag=1idWriter=0Key=0idArticle=485184strItem=free,其主帖内容除寥寥数字的改动以外,系全文转抄中基网首页>历史频道首页>文史资料>世界史文献资料:铁血宰相俾斯麦,链接:http://www.cbe21.com/subject/history/html/080501/20027/20027192509.html。根据杂谈发帖标准对抄袭行为的规定,未注明转载的即为抄袭,故可认定这篇文章为抄袭。
涉嫌抄袭的作品之三:《那一段刻骨铭心的 ……》链接: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 ?flag=1idWriter=0Key=0idArticle=634006strItem=free。其中关于《廊桥遗梦》的梗概,篇幅约占整篇文章的一半以上,系转自以下链接http://www.wayabroad.com/chinese/homepage/1goodhopecape/movies/bomc.html而来,作者并未注明转载或者引用。按杂谈发帖标准这规定,此篇文章可认定为部分抄袭。
涉嫌抄袭的作品之四:《敲诈不成反遭群殴,某电视记者被煤老板打断双腿 》作者:普兰森 提交日期:2005-12-31 16:45:00 链接: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 ?flag=1idWriter=0Key=0idArticle=446930strItem=free。因作者在山西版发表此文章的时间早于举报人提供的链接回复时间,无证据证明此帖为抄袭。
综上,作者普兰森的在杂谈发表的文章中,有三篇抄袭行为成立。根据社区及杂谈有关规定,给予封杂谈发言权一个月的处分。希望作者吸取教训,也望网友以此为鉴,诚实创作。
另根据社区的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杂谈沙发奖励。
3 普兰森辱骂网友
他恶毒辱骂的人实在太多了,下面是部分.
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 ?idWriter=6708818Key=194953648strItem=lookoutidArticle=13152flag=1
作者:青梅教护法 回复日期:2006-4-22 10:16:50
他要道歉的人还真不少,按次序说:
1。煮饭鱼:早在两个月前说她装贞女,不让他泡,其后骂她婊子,说她和杂谈斑竹们玩SM,她是S,斑竹们是M。接着是小八,理由同上。
2。唐小冲:唐小冲没惹过他,仅仅因为他要抱防弹大腿问候唐小冲已故的妈妈,被杂谈了望台双封十天。
3。杂谈所有管理/一马青尘/裸奔的跳蚤:对于这次处罚他闹了一个月,因为他认为自己是有才的写手,就算骂人也不应该和普通网友有同样的处罚,一定是有人害他,所以他在这期间在杂谈做反黑英雄。找茬挖苦在了望台处罚他的裸奔的跳蚤,怀疑已经走的一马青尘在杂谈处罚他,鞭尸一马。其后他抄袭一事被判下来后,他更说杂谈管理陷害他。
4。反对他的网友(10人左右):他大多问候过所有人的祖宗十八代,男的是太监,女的是婊子,宵小,卑鄙的小人等等,那个说他抄袭的人是诬陷他。
5。麦田:普兰森不知怎么被封IP,找麦田算账。要不两人真有恩怨,要不最简单的事,服务器出错或有其他事上被封IP的人和他同域。
以上这些人为数20个不到,还有间接被视觉骚扰的,无法计算。
作者:盐水瓶 回复日期:2006-4-22 10:20:59
接青梅的回复再加一个
天涯有爱QQ群里所有的天涯网友人数大约一百人左右都被他直接间接的辱骂过.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06-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