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瑞泉护理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福建瑞泉公司)因一份涉嫌伪造的委托协议引发与原告张某某“股权转让纠纷”,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自身风险83条、周边风险265条、预警提醒307条、司法风险111条、经营风险3条,被法院强制执行4次,被执行人2次,历史被执行人4次……谁能想到,这是一家在其网站自称“大健康产业领航者”的福建瑞泉公司,在天眼查“天眼风险”显示的信息。
  
  截图来源于天眼查网站

  根据中国庭审公开网2021年8月25日庭审视频显示,2015年9月10日,被告福建瑞泉公司与原告张某某共同成立江西瑞泉护理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江西瑞泉公司),福建瑞泉公司占70%股权。一份福建瑞泉公司与赣州市人民医院“签订”的《医院病人生活护理服务管理委托协议》成为福建瑞泉公司与张某某“股权转让纠纷”的“焦点”。
  
  庭审现场。画面来源于中国庭审公开网

  2020年7月,上述《协议》被赣州市人民医发现系伪造。《协议》上的公章系“江西赣州市人民医院”,而赣州市人民医院从未有过此公章,正确公章系“赣州市人民医院”。鉴于伪造协议的恶劣行为及该行为造成一系列的不良影响,2020年7月25日,赣州市人民医院清退江西瑞泉公司的工作人员。从而造成江西瑞泉公司业务缩水,经营亏损,引发了福建瑞泉公司与张某某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完)

  来源于:中网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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