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次在此贴吧发言
  本人付晓君女性身份证211121198206123625
  2018年5月8日晚,母亲因车祸身亡。鉴定结果对方货车百分之百责任《闯红灯》
  案件细节 一,此车没有保险,《交强险》也没有
  二,第一次交警队笔录显示车祸牵扯赔偿责任三人,司机李兴国,车主杨印《车主外甥》,雇主李梅《车主妹妹》
  这些情况是司机在交警队当晚笔录说的。
  三,司机当天晚上因血压高为理由没有被拘留,取保候审回家。
  四,半月之后交警队提审第二次笔录 显示司机改口,他妹妹李梅不是雇主, 车也不是他外甥杨印的,他外甥卖给他了,于是出示了一张买卖协议。
  我民事诉讼,要求雇主李梅,车主杨印,司机李兴国共同赔偿我母亲的死亡赔偿金69万元

  民事一审我提出司机在交警队第二次笔录异议
  按照正常的思维逻辑,人当遇见突发事件的时候,大脑是空白的,所有的问题都无法考虑的利害关系,所以在交警队当晚的回答已经说明白了事实情况。
  对于之后交警队的回答,那是回家以后在和家里人沟通之后考虑到他之前的回答对外甥和妹妹不利,于是改了口供,又写了一张假的买卖协议,这张A4纸在复印社随便就能打印出来,除了这张协议拿不出来任何证据。比如银行打款凭证之类的。

  但是一审没有支持我的诉讼请求
  我败诉了。把所有的责任判给了司机李兴国《这个人没有任何财产 名下一分钱都没有》
  我提起了上诉,二审认为我没有证据证明这张协议是假的,但是二审任务第一次交警队笔录,司机李兴国回答的能很真实反应他与妹妹之间的雇主关系。所以判妹妹李梅和李兴国共同赔偿

  然后雇主李梅又雇了律师申请了再审。
  再审在没有任何新证据的情况下。法官改判了,维持一审判决。
  于是到现在还有一个月我母亲离开三年了,我在没有得到一分钱赔偿的情况下,自己打官司就花了三万了。
  有这样的法院和法官?老百姓还有什么安全感吗?

  在这三年中,我乳腺癌复发,今生无法生育,精神上,身体上,金钱上都给我带来了严重的打击。

  人民法院到底是干什么的?在没有和法院打交道以前,我内心以为法院是公平公正的,是为老百姓维权,是为社会上被害者寻求公平的地方,现在社会进步了,人人懂法,社会普法,人们也学会了要为自己维权。可是,事实呢?事实是即便你有证据,法官会用职权包庇被告,官官相护,你失去了母亲又怎样?你妈被撞死了又怎样?你被事件原因气的癌症复发又怎样?你今生无法生育又怎样?你活该啊?你没权。你没钱,你没势,你能如何?

  三年了。我每天靠安眠药入睡,已经严重的换上了抑郁症,想不开,想不明白,心里憋屈。我不知道有没有同经历的人会有感动深受。

  可能我会自杀,但是我总想如果我自杀,我不白死吧,我总要用生命换回些不公平中的公平。

  可是我就是想死,就是觉得这个社会,这个世界的黑暗让我想去逃避。
  我留下实名认证,就是想有一天我真的离开,这篇文章就是证明我离开最有效的证明。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洼区人民法院的相关涉及法官,骨灰会撒在你们的法院大门。阴魂不散的保佑你们和你们的家人都被撞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