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姓名:林三彪,性别:男,今年31岁,电话:1753017,住址坐标:海南省临高县
  事情经过是这样:
  因本人家庭旁边经营着一家烧烤店(地点是临城二环西路江南幼儿园后面迎源美食园,营业时间9点至次日6点)扰民,严重影响我家庭正常作息,矛盾产生已久,多次打12345和110举报电话无果,于11月23号晚上9点从网上买个电铃反击该商家,不想被商家老板报警后,9点20分左右,临城东门派出所民警过来没等理论几句便滥用职权强制将本人自己带回所里进行询问,期间对本人进行违法带手铐和五六个民警往本人脑袋耳朵等部位进行拳打脚踢,并且反铐蹲下将近2个小时中途不能上厕所,手铐太紧请求弄松一点也无人搭理。还威胁我不能在报警,说我有精神病要送精神病院,还说人家正常营业我故意报警报复心强,社会危害性大要拘留我10天让我好受。之后是两个小时的漫长录口供于次日2点40分才放出本人。
  本人有几点疑问:第一,商家老板经营时间扰民已久为何我报警之后经常只是提醒客人小声,没有实际性的警告和处罚措施,没办法本人才多次打110报警电话的。这是否存在派出所民警执法不力?第二,本人只是在自己家里用电铃响反击商家,而且还没到晚上扰民时间(夜间10点之后),为何当天民警要做出如此违法之事,是否存在老板和该出警民警队长存在官商勾结来对本人进行打击报复?请有关部门和社会给我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