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发生在2021年1月26日 庭询过程作为开庭处理,
  地点: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小法庭六

  多的不说,直接说违规的地方。
  民终25号案根据调取的庭询录音录像记录,发现一处严重违规。
  民终25案法务助理在10点39分40秒阻止递交证据,对白如下:
  法务助理:上诉人还有什么新证据提交没有?
  我:还有一个录音证据,但是没有经过别人的同意..(未说完)
  法务助理:(抢话阻止)那么你就没的。
  我:但是我想把这个事说一下。
  法务助理:(马上打断,干扰,转问被上诉人去。)
  最后,本案这个证据没有提交,认定事实不清也没有发回重审直接宣判,多次举报无果。


  这是一起追索我父亲死亡赔偿的抚恤金的案子,
  因为这些案子我明白了一些法律上的道理,
  无论再简单的案子,一定要请一个律师,
  少举一个证,少说一个认定事实不清的法律,都有可能枉法乱判,
  认定事实不清楚,一定要例举《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款,
  不把法律例出来,就有可能乱给你认定事实,目的让你输。
  一审二审高院都判你输,怀疑对方有关系,但是你怎么证明对方有关系呢?,判决的错误?认定事实的不清楚?或者说庭审程序中的违规?这些问题我都作过多次举报,但是相关部门不认可,也不反驳。态度就是不处理。
  一审说缺证之下胡乱认定事实,一审可以说“将纠正权交给了二审法院”
  二审在当事人指出认定事实不清楚的情况下继续缺证认定事实,枉法裁判。二审可以说“他已经签字依法提交给高院再审。”
  高院三审直接不定认定事实,在裁判书上写清“根据一二审的认定事实”作出宣判。
  互相推诿不作为,拖延才是司法部门最大的腐败。
  能操控三个法院的人,背后的那个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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