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纠纷,与家人发生争吵,家人将我送到青岛正阳心理医院,说我有精神病。医院不对我做任何检查(连基本的脑电图都不做),不做任何调查,也不询问我与家人争吵的缘由。在没有任何鉴定任何证据能证明我有精神病的情况下,完全按照家属的意思,将我非法拘禁关押数月之久,并开具我患有精神疾病的病例,按照精神病开药,强迫吃药。
  我在单位工作成绩优异,与领导同事相处融洽。只是因为家庭历史等复杂原因,与家人有难以调节的积怨和矛盾,才导致争吵。但是青岛正阳心理医院不管事实真相,在无检查,无鉴定,无调查,无询问,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完全按照家属的意思就将我非法拘禁关押,胡乱开具病例和药品,严重侵犯我的人身自由权,名誉权。
  青岛正阳心理医院完全不对事实负责,不对住院人负责。只对家属付款方负责,俨然将本应救死扶伤的地方变成了私人监狱,变成了强势方迫害和非法拘禁关押弱势方地方。
  青岛正阳心理医院的行为可以说公然践踏法律,违背社会伦理道德,指鹿为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