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养女争取生存的权利
  春晚节目《是谁呢》中的郭哥向求助的大学生捐款2万元人民币获得了全场“满堂彩”!大学生年底回报郭哥5万,并保证每年回报!
  我的善举远胜郭哥,却由此蒙受灾难,难以自拔,请求全社会公论!
  2007年我向党和政府的“民政局”捐助近5万元人民币,并且近9年帮助党和政府挑着“养女”重担,对此,政府对我的回报是:一毛不拔!
  面临动迁为争取养女权利,我被政府官员告知:法律没有规定你对政府的捐助有回报,也没有还你捐款的法律,更没有法规给予你解决养女的动迁房,唯一的只有你家人均收入低于800元才能给你补助。我面对无赖真的是很恶心!
  我在网上,2月1日向上海市静安区区长陆晓栋求助,标题为“为养女争取生存的权利”提交成功。2月2日上午,我到常德路681号静安区信访办请求给予见陆区长的预约,一中年男在门口对我说,闸北区的问题回老地方解决,名义上合并,其实还是各管各;一中年女干脆说区长不管这种事!这二人调头进入让城管堵我于门外!
  下午我又去,这个中年女对我说:“已经把你给陆区长的信转有关部门,马上会有人与你联系解决问题,侬快点回去!”我表示感谢后马上打车回家,当天无任何人联系我,第二天也无任何人联系我,明白被骗!星期四上午,我再到静安区信访办,得到上述官员的无赖回答,我又见到骗我的那个中年女,我问她:“你说马上有人找我解决问题,怎么到现在不见人影?你把我给区长的信转到哪里去了?”她说:“转到北站街道去了。”我说:“你怎么敢做区长的主,把投诉信件转到无能力解决的街道去,是转到城管还是临时工那里去了,谁给你这么大的权利?”她仅回答:“不关我的事。”掉头就溜掉了。
  年初一我突然看到《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摘录):第三条 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并在选房、配房等方面给予帮助;第二十九条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老年人给予特别扶助。
  这个伟大政策对我如同久旱逢甘雨,菩萨是好的,可惜底下的和尚把经念歪了,我给区长的求助信现请全社会给予评判:
  为养女争取生存的权利
  2007年上半年,党和政府经常宣传社会孤儿如果不幸,号召全社会给予帮助!我夫妻积极响应党的号召,生育正常不生育,放弃计生部门的“准生”。07年9月13日从民政局收养了一名一岁弃婴。民政局官员三言二语的动员,我立即向民政局资助(包括捐款二万)近五万元人民币。
  我们重视孩子的教育,进吉的堡双语托儿所(民办),幼儿园三年,目前就读重点小学四年级,孩子每天接送和作业辅导,造成养母丁卫英放弃工作,养父徐凤宝不幸于08年4月18日被无责车祸,全责肇事方隐瞒老板身份,伪装成生不如死的农民工,闸北交警违反法律规定,于伤残鉴定日“前”,用欺诈手段以五万元(付3欠2)赔偿全部损失的违法调解。当我明白被骗后,仅仅三天,黑发全白! 我与杨佳同时同样案发于闸北交警,同一律师谢有明,杨佳于案发八个月后举起屠刀!而我案发后整六年依法而为,却让我无法可依,无理可论!我以养女名开办的的二家公司,由于我的伤残缺少管理而关闭,损失几十万无赔!本人也由耳聋一残加上肢残而成多残!残酷现实让我急怒攻心,一年前引发双眼雾茫茫而且阵痛,现在,北站医院全国劳模眼科肖主任已诊断我患青光眼,大半已瞎,不可恢复!我现在距离五米分不清男女,照顾孩子和家务全部由妻承担。
  我对妻说:“领养孩子后,家庭经济由富变穷,将来孩子读高中读大学都要自费,因为车祸处理不公,现在没有积蓄如何能承担?长痛不如短痛,把养女退回民政局或者社会。”遭妻一口拒绝,养二只猫都不舍得扔掉一只,养母女亲近无比,感情胜过亲生,为了孩子完成学业,一定会倾尽全部财力与心血!我无语了…… 中国的百万裸官都是极“聪明”的天才,放弃生育而收养弃婴恐怕无一官能做到!更何况我这个收养人是68岁的多重残疾人!!!
  政府主导华兴新城在动迁,现在的政策是先算钱,后购房,动迁政策条例里没有丝毫有关被收养人的权利!
  敬请明白:
  1、养女徐飞菲被我收养前1年,是党和政府的负担。
  2、假如没有党和政府的宣传号召,不会发生我的收养。
  3、党和政府对徐飞菲的成长负有关心和帮助的不可推卸的责任。
  4、我和徐飞菲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我们家庭得到的钱购买分配房本来就不够! 购买徐飞菲的房屋需求急需政府解决!
  我的请求
  1、党和政府给予养女徐飞菲一套最低价格最小的房间。
  2、或者给予徐飞菲个人购房经济帮助。
  3、属于徐飞菲名下房产,我们无权买卖和抵押。
  收养前,我们夫妻游黄山、千岛湖、玉清山,庐山、武汉岳阳、北京……。这份自由潇洒,因为收养后,嘎然而止,我们夫妻无时无刻、无怨无悔地对养女奉献着自己无私的爱!
  政府是动迁的主体,如果对养女的生存困难置身事外,会让所有做善事者寒心!
  我们夫妻请求政府给予养女帮助!

  请求人:徐凤宝
  户籍与住址:上海市海宁路1116弄11号前楼
  联系电话:13564833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