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吕静买了一辆2手箱货养家糊口,2014年买的,国家2016年出来政策国三车不准上路
  要求报废,国家给买车人补偿款,我当时打电话找到挂靠公司让他提供手续办理报废,他们不同意,最后没有办法只有顺着挂靠公司的霸王条款把车交给他们去报废,说半年给钱至今1分钱没有给我,中途打了无数次电话,以各种理由不给,后来跟本就不接电话了,中途我找过丰台区四合庄派出所,去过昌平区法院立案才知道挂靠公司把公司也给注销了,公司注销了就等于人死了,起诉不了,法院在往下进行不了了,请问这种这种骗子上那里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