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神木市司法局不作为,导致受害群众讨债长达五年至今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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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被告单存喜、王彩霞(二人系夫妻关系)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4000多万,涉案人数达60多人)被神木市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办过程中,在神木市公安局处非办的主持下,三被告(其中有单存喜、王彩霞之子单涛)与众原告于2015年1月19日达成了还款协议,在神木市处非办的见证下,双方于当日(2015年1月19日)签订了还款协议,三被告在协议中承诺将分期予以归还欠款,并于2017年农历12月底还清。
虽然三被告与众原告达成了还款协议,但是神木市处非办没有查封、扣押、冻结被告人的任何财产,随案移交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正因为有还款协议的存在,神木市人民法院才对被告人单存喜、王彩霞予以从轻处罚,二人双双被判缓刑,予以监外执行。然后三被告随即翻脸,拒绝依据《还款协议》履行还款。现众原告多次催要,但均无果。众原告认为三被告拒绝依据《还款协议》履行还款,属于违约,对之前所犯罪行为无悔改之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应予以收监,但是至今神木市处非办不管,司法局也不管,导致犯罪分子目无国法,逍遥法外。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8-06-27